| 家电下乡产品产销两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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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1 15:53 文章来源:新农村商报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家电下乡自今年2月1日在全国实施以来,目前产销两旺。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负责人近日表示,家电下乡将会带动上游原材料行业、劳动就业的增长,进一步促进用电和其他消费的增长。
据统计,2~5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由88万件增加到223万件,月均增长36%;家电下乡补贴金额由5347万元增加到28032万元,月均增长74%;生产企业共发货2291万件,月均增长208万件。目前,家电下乡各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3500元,电冰箱(含冷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海尔洗衣机有关负责人近日对记者表示,家电下乡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的多赢局面。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以减少使用成本、减轻经济负担。据了解,在“家电下乡”政策引导下,海尔洗衣机已在全国建立了300家形象店。
财政部负责人特别提醒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应事先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确认家电下乡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可查询www.jdxx.gov.cn),或致电400-887-3200;索要正规税务发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粘贴在说明书封面上),确定标识卡正确完好后,方可从说明书上取下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需将标识卡上的卡号、产品编码的条形码和购买人的个人信息告知网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登记以备补贴。
记者了解到,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试点范围不断扩大、补贴品种也不断增加,从2007年12月鲁豫川三省试点的彩电、冰箱(冷柜)、手机已经扩大到现今的洗衣机、摩托车(后将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电脑、热水器、空调等。
为把家电下乡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中宣部等11个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决定从6月5日到7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而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5月1日至7月31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山东、青岛、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6个省(区、市)实行销售网点代理补贴审核改革试点,农民在销售网点即可办理补贴申领手续,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国推广。 本报记者 张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