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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动鲜活农产品运销应急机制
2008-01-30 15:43  文章来源:新农村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本报讯 记者张莉报道 1月10日以来,我国部分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受到影响。为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的运输和销售,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国务院决定从1月26日至2月5日,采取临时性应对措施,畅通公路运输,增加铁路运力,减免流通环节费用,促进产销衔接,加强信息服务,以保障春节供应。

  通知要求,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各地交通、公安部门要切实优先放行;一律免收路桥通行费;“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警力调配,及时疏导车辆,确保道路畅通;所有成品油加油站要优先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油料供应,不限量,更不得加价;高速公路沿线服务站、收费站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各地价格、财政、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要及时清理针对鲜活农产品批发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能免除的要尽量免除。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一律减半征收。对海南等鲜活农产品的重要产地,要抓紧调度车辆,及时组织运输。

  为落实国务院相关精神,商务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近日纷纷采取行动,启动鲜活农产品运输应急机制,保障春节市场供应。商务部制定了应对灾害天气、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的专项预案,综合运用信息引导、区域间调剂、投放储备、组织企业采购、进出口调节等多种方式,稳定市场供应;交通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介绍说,交通部从1月26日至2月5日,对全国五纵两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免缴车辆通行费;农业部于1月25日开通“春节鲜活农产品运销”专栏,面向社会及时发布鲜活农产品生产、价格、供应和求购信息;各级质检机构对送检的鲜活农产品优先进行检验,尽量缩短各个环节的衔接时间,对能免除的费用尽量免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负责人表示,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配合各地价格、财政、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及时清理针对农产品批发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努力发挥“新网工程”网络连接功效,采取连锁配送、定点直供等措施,减少流通环节的不必要管理费用,把更多的利益让给消费者,以稳定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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