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起我国出口智利的5891种产品可享受零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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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1 12:04 文章来源:公共商务信息导报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新华社信息杭州10月8日电 (记者裘立华) 记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检验检疫局自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清单项下的出口至智利产品的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格式F(FORM F),出口智利的5891种产品可享受零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是两国政府于2005年11月18日正式签署的,该协定是继东盟和巴基斯坦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根据协议规定,智利对我国5891种产品的关税将在2006年10月1日被取消(即降为零关税),涉及产品主要包括:化工品、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机电产品、车辆及零件、水产品、金属制品和矿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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