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
主页
>
新农村商报
> 正文
中国修改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旨在“宽进严管”
2006-09-29 14:03 文章来源:
公共商务信息导报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商务部官员9月26日在长沙举行的中部投资论坛上说,中国将陆续修订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和分立、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利用外资、促进利用外资的效率和质量。今年4月以来,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修订出台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够境内企业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成本驱动型外商投资即将终结
2006-09-23 07:56
我国第一份区域性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问世
2006-08-08 14:17
上海发布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 公开盘点商务成本
2006-08-08 09:40
商务成本高未阻外商投资上海热忱
2006-08-08 07:49
6月145亿美元贸易顺差创新高 多数源于外商投资
2006-07-12 07:37
外商投资审批放宽
2006-03-03 13:45
商务部放宽外商投资审批 零售业圈地运动欲再起
2006-03-02 07:50
商务部3月1日起下放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审批权
2006-02-05 07:22
商务部3月1日起下放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审批权
2006-02-05 07:19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部分审核权限下放
2005-12-22 11:0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
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