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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总统签署针对中国进口产品特保法令
2005-10-11 11:22  信息导报

  10月6日,巴西联邦宪报刊登巴西总统卢拉签署的两个针对中国进口产品的特保法令。一个是针对中国纺织品的特保法令,有效期到2008年12月,另一个是针对中国其它商品的特保法令,有效期到2013年12月。

  根据特保法令,企业或行业提出特保请求后,政府受理并在30天内与中方磋商以达成避免或减轻巴西受损行业提出的损害的协议。如磋商未果,就实施调查。就纺织品案而言,与中方的磋商旨在希望中方立即限制纺织品向巴西出口,保证在12个月的出口增长率不超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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