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图片新闻 >  正文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厘岛路线图”
2007-12-17 08:40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左一)与印尼环境国务部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十三次会议主席拉赫马特·维图拉尔握手。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左一)与印尼环境国务部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十三次会议主席拉赫马特·维图拉尔握手。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日通过一项计划,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从而制订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刘宇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左二)与印尼总统苏西洛握手。当天,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一项计划,决定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从而制订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刘宇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左二)与印尼总统苏西洛握手。新华社记者刘宇摄 

 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日通过一项计划,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从而制订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刘宇摄 

    12月1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新华社记者刘宇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发表演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日通过一项计划,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从而制订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发表演说。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与会代表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鼓掌。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日通过一项计划,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从而制订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与会代表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鼓掌。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与会者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鼓掌。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日通过一项计划,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从而制订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与会者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鼓掌。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印尼总统苏西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发表演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日通过一项计划,决定在2009年前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新的安排举行谈判,从而制订了世人关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12月15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国际会议中心,印尼总统苏西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最后一天的会议上发表演说。新华社记者段卓力摄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高级别会议上发言     2007-12-13 08:41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开幕    2007-12-04 08:0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