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1日,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通报了今年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 2005年4月24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吉安煤矿发生透水,水流经吉安煤矿与腾达煤矿连通的溜煤眼泄入腾达煤矿,造成腾达煤矿30名矿工遇难,直接经济损失783万元。这是在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用吊车搬运抢险物资(2005年4月24日摄)。

12月21日,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通报了今年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遇难,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这是哈尔滨水文水质检测人员在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样检测(2005年11月27日摄)。

12月21日,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通报了今年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5312万元。事故发生后,新井煤矿承包人李付元和张家场乡有关领导干部蓄意瞒报井下被困人数,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这是在事故现场,抢险人员在用粗水管往井外排水(2006年5月23日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