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社会视角 >  正文

假冒家电下乡卖手机 卖场赔偿消费者
2009-06-09 15:27  文章来源:新浪财经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安徽省和县一家不具备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的手机卖场声称销售的手机属家电下乡中标手机,引发纠纷,在和县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消费者得到应有的补偿。

  投诉5月下旬,和县历阳镇农民赵某向该县消协城北分会投诉,称其在县城一家手机销售点购买了一部价值800元的家电下乡手机,虽然发票和家电下乡标示卡都齐全,但店员告诉他,要等一阵子才能领取补贴。后来,赵某多次找该卖场要求办理补贴手续,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

  调查接到投诉后,和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发现该卖场不具备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中标手机是从其他途径进来的,消费者无法获得财政补贴。经过再三调解,该卖场最终同意按照购机款的13%退还给消费者赵某102元。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中电信首批推十几款3G手机 以中高端为主    2009-06-08 13:43
“手机实名制”:用户信息泄露怎么办     2009-06-05 13:50
陈一舟:推行手机实名制要先练好内功     2009-06-05 10:28
项向荣:手机实名制责任在其中    2009-06-05 10:10
北京高考手机进考场算作弊 弱视考生将考大字卷    2009-06-04 14:18
手机实名制只等国务院审批    2009-06-04 08:32
肯尼亚拟出台法律规范手机金融服务     2009-05-27 14:44
高二学生常听高频手机铃声导致耳聋    2009-05-06 11:15
北京地铁4号线轨道全线贯通 开通时有手机信号    2009-04-29 13:41
国产品牌手机难撼山寨机农村市场优势    2009-04-13 14:0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