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机捡到乘客失款提归还条件:先表扬拾金不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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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3 15:08 文章来源:武汉晚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提要] 武汉的田小姐近日乘坐出租车时遗落百元现金,司机捡钱后扬长而去,这一幕恰好被路人看见,事后田小姐求助出租车协会未果,直到她告知对方已向报社投诉后,司机终于回电:“还钱可以,必须报道我是拾金不昧”。
拾到乘客百元大钞,的士司机还钱提条件——
先表扬我“拾金不昧”!
从出租车上下车时,田小姐遗落了百元现金,的士司机捡钱恰好被路人看见。昨日,田小姐向本报反映,“我告诉司机我丢了100元钱,他捡到后却扬长而去。”
田小姐回忆说,5月29日,她抱着孩子乘坐鄂AY68XX的蓝色出租车,从陈家湾到关山保利花园。“我坐在副驾驶位置,可能是付钱时抽掉了100元,我当时就告诉司机我钱丢了。”
田小姐起身下车时,将落在车座的100元钞票带出车外。此时,司机探出车身捡钱,恰巧被附近经过的易先生夫妻看到。“他俩见司机驱车扬长而去,帮忙记下了车牌号,还留下他们的电话,愿意为我作证。”
事后,田小姐拨打武昌个体出租车协会投诉电话。两天没有回音,直到她告知对方已向报社投诉后,昨日下午5时许,这位严姓司机终于给田小姐回了电话。“他承认捡到了100元钱,并称如果有人看到是我掉的愿意归还。但提出条件,要求把拾金不昧报道出来,说见到报道后才还钱。”(记者 林慧婕 刘元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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