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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醒新生谨防非法中介诈骗
2006-09-05 07:32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9月份正值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入学的高峰期。近日,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媒体再一次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中介诈骗,免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要求各高等学校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坚决制止弄虚作假行为。

    据教育部消息,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本专科高等学历教育有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不同的高等教育形式,其入学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例如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就必须经过国家统一的高考,其他形式的高等教育有可能宽进严出,不同学习形式的高等教育,所取得的毕业文凭及用人单位对它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对这些情况,不少考生和家长平时可能不太关心也不太注意,正是由于这一点,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考生和家长这种认识上的盲区或者误区,故意混淆包括网络教育在内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他们一般都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上大学,上本科,甚至可以上名牌大学。考生家长花钱买到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是普通高等学校通过高考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今后拿到的毕业证书也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毕业证书。

    最近,一些不法中介私刻学校公章向高考落榜生或社会人员发放所谓的录取通知书(实为成人招生考前补习班或高自考助学班),并声称可以进某某大学学习、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学历层次、并予以电子注册学籍等等,以向不明真相的申请者收取高额费用,这些行为被高校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避免考生和家长上当受骗。

    这位负责人再次重申高校招生有严格的录取政策、严格的录取程序和严格的操作规则,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的都不能进行新生电子注册。

    这位负责人强调,教育部明文规定,一是严禁高等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并使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对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进行招生诈骗活动的,要配合公安机关坚决予以打击。二是严禁高等学校在新生报到时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违反相关规定乱收费的招生单位和人员,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指出,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复查等工作。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审验,重点核查本人与其电子档案、照片等相关重要信息的一致性,对存在疑点的新生要及时与相关省级招办沟通核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入学资格。对受骗上当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明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疏导劝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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