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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市民审议地方法规
2005-09-02 14:48  大众日报


  “房屋面积大的业主不应该享有多张投票权”,“车库所有权不归开发商”,“业主投票应实行一户一票”……8月31日上午,在青岛八大关礼堂,一场关于《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听证会正在热烈进行。对审议中的地方性法规举行立法听证,这自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还是头一回,此举开启了青岛市民直接参与立法进程,零距离表达自身意愿的先河。据介绍,这也是山东省第一次召开立法听证会。

  热点问题引来市民关注

  “我们这次立法听证,选取了物业管理这个热点题目,就是要调动大家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调动各个方面的智慧,实现开门立法。”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邱广茂告诉记者,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这次听证重点选取了物业管理法规涉及的四大问题,即业主投票权问题,小区车库、停车场、网球场等公共设施的产权、经营、使用问题,前期物业管理问题,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收费问题,作为听证内容。

  听证会内容公开后,市民踊跃参与。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人士透露,光是到人大常委会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就有上百人,还有近千市民打电话或通过新闻媒体咨询情况、发表意见。从报名市民中遴选出来的到会人员,既有居民小区普通业主,也有物业公司代表,还有法律界、教育界等专业人士。他们中有15人作为立法听证会陈述人,有30人作为旁听人,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选定的20名立法听证人一起,对《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各抒己见。其中作为立法听证会陈述人的15名市民代表是主角,他们可以就法规的内容直接向听证人陈述意见。

  代表畅言无梗阻

  上午9时,听证会准时开始,首先就业主投票权问题发表意见。来自山东科技大学的李英副教授,就业主的界定发表看法,“业主应是有房屋产权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在条例中不加以明确,其它问题就很难界定”。她还就投票权发言,认为可吸取有的地方按照业主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来决定投票权的大小,认为这样可实现权利和责任的对等,当然对于大业主也应有所限制。

  “按照房屋面积来决定投票权的大小有失社会公平。”李英代表发言刚结束,山东德蘅律师事务所的丛广林律师马上发表意见,紧接着青岛远洋物业管理公司的孙秉林代表发言,他俩就物业面积与投票权的关系发表各自的观点

  听证会上,代表们表现出高涨的参政热情,好几位代表的发言都超过了规定时间,被主持人按铃示意。

  “我这次是有备而来,你看我搜集的法律资料。”丛广林发言之后,仍然抑制不住兴奋之情。她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律师,参加听证会之前不但仔细研究了相关法规,还进行实地调查,与所在小区居民座谈征求意见、建议。本次听证会,丛律师准备了两方面的建议,除了业主投票权外,还有物业前期管理的问题。

  各陈述人的发言,有的举例说明,有的拿出兄弟城市的法规予以参照,还有的亮出了自己亲自调查得到的数据,可谓各有千秋。从陈述的四方面问题来看,有的争议较大,如关于停车场和车库的产权归属问题,有的主张小区内停车场和车库均为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不得出售,有的则认为只有列入分摊的车库产权才归业主。再如业主投票权问题,虽然绝大多数主张将住宅与非住宅分类考虑,但在具体操作上差异较大。

  开门立法将成惯例

  “开门立法应成为习惯性规则,这就给了市民一个长期敞开的参政管道。”旁听代表、青岛新天物业发展公司经理谢协忠认为,这次听证会让市民从旁听席转到了陈述席,是个了不起的跨越。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先平认为,立法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集中群众智慧,这也是立法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人民群众不应该只是法律法规的接受者,应该是立法的积极参与者。

  据介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此前就对扩大市民参与立法的渠道进行了探索,包括在新闻媒体上征求意见,进行网络互动,委托专业机构拟法,以及开设市民旁听席等。这次进行立法听证,无疑又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立法听证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写出听证报告,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下一次审议时的重要参考,将有价值的意见吸收进来。(记者 刘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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