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
主页
>
社会视角
> 正文
非法集资近亿元 山东文登破获特大诈骗案
2005-08-26 13:45
大众日报
一起以“委托种植”芦荟为名,利用虚假广告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近亿元,到案发前仍有4882万元集资款无法收回的集资诈骗案,近日浮出水面,山东文登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该起诈骗大案的主谋、文登市政协常委周某。
周某原系山东江大荃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文登市政协常委。现已查明,该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打着“委托种植”芦荟的幌子,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所谓“委托种植”芦荟,就是吸引种植户向公司交38400元集资款然后卖给种植户2000株苗,委托其种植。广告称,经过13—18个月后卖出芦荟,可获纯利10920元,回报率高达26%。其实该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用后期集资款还以前到期集资款,并从中捞取管理费。这个谎言欺骗了245户农民,有的购买芦荟苗2万株以上,非法集资总额近亿元,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和后果。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完)(曹春蕾 张子扬)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
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