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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三定方案敲定 强化宏观调控职能
2008-08-05 09:10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社电

  环境保护部自今年3月27日挂牌成立,到现在已经4个多月了。根据近日正式公布的“三定”方案,环境保护部设14个内设机构,增加了3个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11名。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提出,环境保护部今后的职能配置将朝着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4个方向强化。这表明,环境保护部参与国家的宏观决策已成其核心职能。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确定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组建环境保护部。前不久,国务院审议批复了环境保护部的“三定”方案。在政府机构缩减和编制总数不变的情况下,环境保护部“三定”方案在职能、机构、人员编制三个方面都得到了加强。

  “这对于完成新时期环保工作任务,推进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周生贤表示,同时,对推动全国环保系统机构改革、加强系统的组织和能力建设亦将产生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按照“三定”方案,环境保护部设14个内设机构,增加了3个司局,分别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环境监测司、宣传教育司。环境保护部的机关行政编制则为311名。

  据了解,在7月25日环境保护部举行的落实“三定”方案动员会上,以民主的方式推荐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环境监测司司长人选。除此以外,部总工程师、部应急中心主任和华北督察中心主任等,也在这次会上被提名。但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和公示阶段。

  在“三定”方案的职责调整中明确了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同时,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这次新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了环境保护部的13大职责。周生贤解析认为,这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分工,强化了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明确了“统筹协调重大环境问题”、“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等职责;突出了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明确了规划环评、区域限批等职责;提升了环境监测和预测预警,以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明确了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环境信息统一发布等职责;加强了国家减排目标落实和环境监管,强化了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减排考核等职责;初步划分了部门间职责界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环保工作中监测、信息发布等职责交叉的问题。

  同时,此次“三定”方案中对“治水”方面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环境保护部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水利部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此外,水环境信息此次明确由环境保护部发布,并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水利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保护部协商一致。

  周生贤表示,职责、机构、编制的增加和调整将进一步解决环保工作在推进历史性转变中的机制体制和保障障碍,必将加快环保事业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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