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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碳交易所待产
2008-05-29 10:16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本报记者 肖明

  5月21日,在“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创新国际论坛”上,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熊焰表示,北交所将与相关部门合作成立北京环境权益交易所,并将以此搭建全国性的环境权益交易平台,探索排污权交易,这是主要指二氧化硫。在适当条件下用市场方式推进碳交易。

  不过,北京探索气候交易所的努力还有争议。

  2007年2月6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马和励称,他们有意和科技部等部门在北京建立碳交易所。

  考虑到北京奥运会绿色奥运、污染和碳零排放的追求因素,北京预备探索先建立环境方面的排污交易。

  不过国家相关部委的人士指出,中国目前没有减排二氧化碳的国际义务,因此碳交易进程应与国家的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保持一致,中国目前很难建立碳交易所。

  “成立交易所,意味着中国企业也有减排义务。影响很大,所以目前碳交易还停留在企业之间,或者是企业与基金之间。”熟悉内情的人士指出。

  北京环境交易所猜想

  刚刚发布北京市委市政府8号文中提出,积极争取建立北京环境交易平台。熊焰指出,“业务策略是排污排放并举,排污现行技术权益并举,搭建国际的环境技术权益交易平台。与国家主要的排污排放交易机构合作,成为国际重要的排污交易中心。”

  但交易所的成立还需要国家在政策、技术、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熊焰指出,建立的北京环境交易所近期业务策略,首先是要开展节能减排和环保技术交易,把国际国内先进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技术通过这个平台推广出去,成为国际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技术的中国重要接口。

  此外要探索排污权交易,这是主要指二氧化硫,并在适当条件下用市场方式推进碳交易。

  一位专家指出,由于国家、地方政府、企业都有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指标和任务,一些企业完成得很好,超出完成部门外卖给别的企业,有利于国家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2005年以来,浙江排污权交易已经进行。江苏太湖也预备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

  碳交易仍有很长路要走

  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副司长李努云在5月16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经济论坛上告诉记者,“目前碳交易暂还不能大规模展开。”

  原因是国家没有给企业规定限制排放二氧化碳的指标,更没有规定可以用碳汇折减排放。全国尚没有统一的碳汇计量标准。但最为关键的是中国尚没有国际二氧化碳的减排义务,因此碳交易需要与国家气候谈判一致。

  李努云同时指出碳交易也有所进展,如北京正在进行筹建碳基金,这是处于奥运期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绿色奥运需要。“清洁发展机制”(CDM)也在进行相关工作。

  所谓“清洁发展机制”是在1997年签署的框架下,发达国家需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但是发展中国家没有这个义务,如果减少排放,发达国家就可以购买这个减排项目。

  2007年3月中旬,由财政部等七部委共同组建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CDM)基金办公室”始启动运营,基金主要用于气候变化。中国企业也一直在进行CDM的碳交易。

  比如2007年2月5日,英国ICECAP公司与广州市惠景环保技术公司签订合同,未来5年购买广州兴丰垃圾填埋场利用甲烷发电而减少的50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价值约为5000万美元。

  不过李努云指出,目前中国在CDM交易上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事实上国际上这方面政策也不明朗。比如欧盟就不接受林业碳(指树栽种后固定吸收的二氧化碳),“所以林业碳交易有行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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