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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不准乱贷更不准拒贷
2008-03-26 10:51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马祚波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申:楼盘主体建筑不封顶不能放贷,拒贷的银行及开发商最高罚3万

  就本报上周五率先报道的《南京出新政为公积金松绑》一文,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专门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就近日由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重申了公积金贷款的数条“红线”。内容包括银行只能对主体结构已封顶的项目下放公积金贷款,拒贷公积金的银行以及开发商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等措施,而骗提公积金的行为将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0个工作日内须放款到位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张明远副主任介绍说,央行南京分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南京市房管局三家单位于3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公积金贷款审批,按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购买商品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在手续齐备、楼盘符合个贷放款条件的情况下,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应于10个工作日内放款到位。

  张明远介绍说,目前银行下放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左右,现在确定为10个工作日显然绰绰有余。在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范围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别墅和联排别墅项目外,其他的“健康楼盘”都可以办理,“所谓‘健康楼盘’指的就是楼盘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同时项目主体结构也已封顶,并且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张明远解释说。

  个别楼盘不贷因没封顶

  在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重点强调了银行及开发单位应接受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申办公积金贷款,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否则将依法处理。此外,贷款承办银行还应充分尊重购房人意愿,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商业及公积金贷款。

  “开发商拒贷的新闻我们听到了不少,也接到了很多市民的投诉,不过在检查过程中却发现这些楼盘不贷是有原因的,关键就是还没有封顶。”

  少数开发商打“擦边球”

  市民周先生近日在河西的江东路上看中了一家楼盘,签订协议时要求办理公积金贷款,开发商对他却百般阻挠。他说,“营销人员先告诉我楼盘还没封顶,不能办;当我提出封顶后再办不迟时,营销人员又说如果我选择公积金贷款,那么他们在总房价上给出的优惠我全都不能享受,后来我直接投诉到了公积金管理中心”。

  记者昨日就此事咨询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据了解,管理中心已经派人到该楼盘的销售现场看过,并没有发现开发商在做商业贷款。针对开发商称办公积金贷款将享受不到优惠,管理中心表示这只是企业的促销手段,他们无权干涉。

  业内人士表示,周先生碰到的情况其实是开发商在打“擦边球”,明明不具备贷款的资格,却以“未封顶”为借口,刻意阻挠办理公积金贷款,而私下却通过相关渠道办起商业贷款,这是明显的违规。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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