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阜新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因自来水污染被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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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21 11:19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新华网报道:
辽宁阜新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因自来水污染被免职
新华网阜新1月17日电(记者 王炳坤)由于对一起小区自来水污染事件负重要领导责任,辽宁省阜新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刘继顺被免去职务。记者17日从阜新市政府办公室获悉,阜新市严肃处理这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污染事件,已有近10人被追究责任。>>>详细
■人民日报报道:
辽宁阜新一小区发生自来水污染 千余居民中毒
1月9日下午,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高德花园小区居民普遍出现头晕、腹胀、呕吐、腹泻等症状,被诊断为“可能是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阜新市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据了解,水污染事件涉及2636户居民,先后有1139人治疗,其中59人住院,目前中毒人员病情稳定。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这次事件是因小区下水管路排水不畅造成污水返流,而小区内自来水二次加压蓄水池溢流管道止水阀失灵,致使污水返流到蓄水池,使池内生活饮用水受到污染所致。这与市自来水总公司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疏于管理,工作不力有关。
中共阜新市纪委、市监察局16日研究决定,给予对事件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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