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要闻 >  正文

广东2007年前11个月房地产税收达357亿元
2008-01-03 11:32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网广州1月3日电 (记者 陈先锋) 在房地产销售持续畅旺等因素推动下,2007年前11个月广东房地产税收收入达357.20亿元,同比增长32.3%,增速创近年新高。

  广东省地税局分析认为,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土地使用税政策以及实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措施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税收收入的增幅。其中,2007年仅土地增值税收入就达48.37亿元,同比增长58.8%。

  此外,央行2007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包括连续加息、拉大存贷款利率差等,也推动了金融营业税的增长。2007年前11个月,广东金融保险业的税收收入达172.63亿元,增长63.4%。

  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统计,2007年广东省地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收入2877.15亿元,增收571.67亿元,增长24.8%。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石建勋:房地产商为何富豪多?    2008-01-03 09:59
美国房地产市场继续降温 次贷深渊何时见底    2008-01-02 10:52
国家将推房地产税改革    2007-12-26 11:04
樊纲:房地产市场调整不可避免    2007-12-25 09:12
中国房地产还有超过10年发展良机    2007-12-24 11:08
房地产“八宗罪”谁是幕后主谋     2007-12-20 10:11
刘士余:调整房地产信贷结构防范风险    2007-12-18 13:49
为何人民币升值利好房地产与金融业?    2007-12-17 11:36
我们该相信房地产商的“偏方”吗    2007-12-14 11:15
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发布|解读     2007-12-12 10:3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