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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购经适房者资产限制 包括房产和股票等
2007-10-12 11:05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本报讯 (记者 杜丁) 昨天,北京市建委副总经济师、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程建华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根据新出台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对购买经济适用房者进行资产限制。家庭的资产,包括房子、车、股票及其他的珠宝首饰,有能力进入市场购买房屋的就不能进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范围内。

  关键词1:家庭资产

  资产包括股票、珠宝

  程建华表示,《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在准入对象上体现了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性,把房子真正供给有需要的家庭,就是低收入,没有能力进入市场购房者。

  “有一个家庭资产的限制,有能力进入市场的就不能进来。”程建华对该“资产”进行了具体解释,“比如说住房是家庭主要的资产,第二是汽车,第三是存款,有些家庭会投资股票等,还有一些珠宝首饰。”

  程建华说,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过去开着好车的来买房的问题。

  关键词2:物业合同

  合同范本将网上公示

  对市民提出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年审结果在北京市企业信用等级系统中没有反映”的问题,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赵成表示,市建委正在和工商局制订《物业服务合同》,就是针对将来业主大会成立以后,重新选定物业公司的时候使用的合同范本,近期将在首都之窗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之后请专家论证,出台一个符合实际需要的,解决实际需要的物业合同。

  关键词3:物业档案

  公开物业公司赏罚记录

  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隋振江表示,未来每一家物业公司的信用档案都会向社会公开,供业主挑选或更换物业公司时查看。信用档案中包含公司违规记录、居民投诉、曾受奖励、企业资质等内容。“市建委将来会把这些记录公示,可以在业主选择物业公司时用作参考,这家物业公司以前管理过多少项目,居民反映如何便一目了然。”

  关键词4:开发商违规

  64家违规企业被公示

  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处长沈洁通报了北京近期对违规开发商处理的情况。据她介绍,从今年3月至今,已有64家违规企业被公示,主要违规表现为开发商无证售房,向社会公布与进度不同的虚假信息。“我们要求他们名下的楼盘都开盘,向老百姓公示出来的销售进度必须和实际的进度相符合。”沈洁说,这些开发商经过处理后,基本上没有出现第二次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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