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要闻 >  正文

发改委协调东北电网电价矛盾
2007-10-11 14:55  文章来源:发改委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东北电网有关电价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42号),对东北电网范围内存在突出的电价矛盾进行协调。

  一是核定了蒙东地区新建电厂送辽宁省电量的电价。将蒙东地区新建电厂(不包括呼伦贝尔电基地试点360万千瓦项目)送辽宁省电量的落地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0.320元;输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02元;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0元。

  二是提高黑龙江省送辽宁省电量的落地电价。考虑到黑龙江煤价上涨等因素,将黑龙江省送辽宁省电量的落地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钱,用于补偿黑龙江省发电企业燃料成本增支。

  三是核定尼尔基水电站上网电价。尼尔基水电站是以水利部投资为主新建的水利枢纽工程,具有防洪、工农业供水、发电、航运、环境保护、鱼苇养殖等综合效益。水电站总装机为2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6.39亿千瓦时,工程概算总投资76.59亿元。核定尼尔基水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57元,并规定由东北电网公司与尼尔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结算上网电费。东北电网公司将尼尔基水电站上网电量按分电比例及各电网2007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价分销给辽宁、吉林、黑龙江及蒙东电网。

  四是核定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由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吉林省电力公司共同组建。下辖丰满、白山两个水电站,共21台机组,总装机容量约257万千瓦。核定的松花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77元。

  以上电价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上述电价调整后,电网销售电价一律不动。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