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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标称摩托罗拉诺基亚手机电池在抽查中爆炸起火
2007-07-05 11:39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网广州7月5日电(记者 陈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员5日说,标称摩托罗拉、诺基亚的手机电池在最近的一次抽查中,样品发生爆炸起火,另外标称其品牌的手机电池充电器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中国有关标准要求手机电池在过充电、过放电或外部短路时应有保护功能,不应出现漏液、冒烟、起火、爆炸等现象。

甘肃省金塔县一名电焊工人6月19日在作业时,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其肋骨断裂并刺破心脏而死亡。此事引起中国手机使用者的疑惑和担忧。截至今年第一季度,中国手机用户超过4.8亿户。

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对流通领域的手机电池的放电性能、安全保护性能等项目进行检验,抽查40批次,合格率仅为60%。

在本次抽查中,6批次的手机电池安全保护性能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电池在进行过充电保护试验时,样品爆炸起火,涉及标称摩托罗拉、诺基亚品牌的产品。

广东省工商局官员说,这4批次爆炸起火的电池分别为:标称商标为MOTOROLA,规格型号为HAC1221 3.7V/780mAh,但未标称制造厂名;标称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MOTOROLA,规格型号为BR50 3.7V/710mAh;标称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诺基亚,规格型号为BL-4B 3.7V/850mAh;标称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MOTOROLA,规格型号为BR50 3.7V/710mAh。

另外,抽查发现,手机电池充电器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有关电性能测试、安全试验、电磁兼容测试的检验中,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抽查了20批次充电器,合格率仅为20%。其中,8批次商品安全试验不合格。如标称索爱牌CST-13型标准充电器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会导致消费者在使用中存在被电击的危险。

不合格的充电器涉及标称商标为索爱、欣禧、知已电、铁达信、金积嘉、四海通、飞毛腿、浦诺莫、青绿蓝、诺基亚、金力龙等市场占有量较大的品牌。另外,价格在20元以下的手机充电器常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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