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内要闻 >  正文

海关总署署长赴港商讨内地与香港海关合作
2005-11-12 08:24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网香港11月11日电 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率领代表团11月9日至12日访问香港海关,与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商讨两地海关合作和发展方向。交流范畴包括内地与香港通关便利化、两地海关携手打私扫毒和协作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零关税等。

  自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2000年3月签订“合作互助安排”以来,双方在打击跨境走私、贩毒等活动上,不断扩展合作领域,适时在陆路口岸及海域走私黑点举行联合行动,有效打击贩毒及走私活动。

  在港期间,牟新生与有关方面谈及放宽钟表产品的《安排》原产地标准问题。双方还交流了推行便利商贸的措施,认为现在粤港跨境货车日逾2.7万辆次,强化通关便利措施对“泛珠9+2区域”内的货物流转和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联系协作,内地及香港海关将相互配合,增加共识,为业界提供两地“统一电子报关”及“共用电子数据平台”。

  自《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在2004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香港特区至今签发了8900多份《安排》原产地证书,总货值超过30亿港元。主要受惠产品为药用及护理用品、塑胶制品、纺织成衣及食物饮品等。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海关总署公布一批走私大案要案 案值18.1亿元     2005-09-14 14:31
海关总署:近期将公布去年度进出口企业黑名单    2005-08-05 14:51
海关总署公告零关税台湾水果税号及原产地标准     2005-08-02 07:26
海关总署规定7月1日起乘飞机进出境旅客须申报    2005-06-30 07:19
海关总署称七月起乘飞机进出境均需书面申报    2005-06-10 07:28
海关总署发公告 谁给海关送“红包”就公布谁    2005-06-04 09:0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