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际要闻 >  正文

欧盟严格执法反垄断
2008-08-11 08:55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网布鲁塞尔8月10日电 (记者 尚军) 一提到欧盟反垄断,人们就会想到大名鼎鼎的美国微软公司。在与欧盟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反垄断较量后,这个全球软件业巨头去年10月还是举起了白旗。

  不仅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苹果公司和喜力啤酒公司等全球知名企业也都曾遭到欧盟的反垄断调查或处罚。在反垄断方面,欧盟可谓严格执法,这与欧洲向来重视大众利益和社会公正的理念不无关系。

  欧盟反垄断法通常被称为竞争法,其宗旨就是禁止形成市场垄断,鼓励和保护市场竞争,从而使所有企业都能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发挥自己的潜力。

  自上世纪50年代伴随欧洲一体化进程诞生以来,欧盟竞争法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反垄断法之一,并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经验。

  但是,欧盟并不存在一部名为“竞争法”的法律,其反垄断规定散见于1957年《罗马条约》以及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条例、指令和决定中。这些规定主要包括禁止限制竞争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对企业并购实施反垄断审查等,欧盟委员会则是欧盟竞争规则的主要执法机构。

  禁止限制竞争协议涉及最多的是非法卡特尔组织,即数家企业相互勾结,秘密缔结协议以操控价格或瓜分市场。从维他命卡特尔、啤酒卡特尔、电梯卡特尔到拉链卡特尔,欧盟委员会对待这类违规企业的做法向来是“重刑伺候”。去年2月,欧盟委员会对5家结成非法卡特尔的大型电梯公司处以9.92亿欧元罚款,这是迄今欧盟开出的最大一笔反垄断罚单。而去年全年,欧盟针对卡特尔组织的反垄断罚款总额累计近30亿欧元。

  在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最令人瞩目的就是微软反垄断案。欧盟委员会因为微软公司滥用其在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和拒不纠正违法行为,对其先后处以16.76亿欧元罚款。像微软公司这样的行业巨头一直是欧盟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关注对象。今年1月,欧盟委员会又对微软公司发起两项新的反垄断调查,一项针对的是微软公司Office办公软件等产品的兼容信息披露问题,另一项针对的是微软公司在Windows中“捆绑”自己的IE浏览器。

  对日益增多的企业兼并交易进行反垄断审查是欧盟委员会另一项重要的反垄断执法内容。即便交易双方均非欧盟企业,只要涉及到欧盟内部市场,那么一般都需要获得欧盟委员会的批准。欧盟委员会有权否决这些交易或要求对交易作出修改。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全球矿业巨头必和必拓公司收购另一家矿业巨头力拓公司的交易目前就在接受欧盟委员会深入的反垄断调查。

  当然,对于欧盟委员会的反垄断决定,相关企业可以依次上诉至设在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和欧洲法院。但诉讼往往耗时费力,如一场微软反垄断官司打了数年的结果是微软公司败诉。

  此外,欧盟反垄断法是世界上第一个跨国反垄断政策体系。这赋予了欧盟反垄断法另外一个任务,那就是排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障碍,推动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形成。

  为此,欧盟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在运输、能源、邮政和电信等行业打破由各成员国国有企业垄断的局面,实现欧盟内部市场自由化。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欧盟批准丹麦施救该国受次贷重创的第八大银行    2008-08-04 09:45
欧盟批准丹麦政府救助该国第八大银行    2008-08-04 09:39
欧盟食品及饲料产品安全案例通报数量创新高    2008-07-24 09:08
欧盟中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成立    2008-07-24 09:03
曼德尔森:欧盟有条件承诺降低农产品关税    2008-07-23 08:28
欧盟通过紧急补贴方案助渔业部门应对高油价    2008-07-17 09:13
欧盟分歧不利多哈回合谈判    2008-07-17 09:05
REACH注册会让我国出口企业梦断欧盟市场吗?    2008-07-14 15:45
欧盟要求成员国归还使用不当的农业政策款项    2008-07-11 06:12
欧盟宣布两拓合并展开反垄断调查    2008-07-09 09:3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