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
主页
>
国际要闻
> 正文
柬埔寨宣布撤销稻米出口禁令
2008-05-27 10:20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中新社香港五月二十六日电 金边消息:柬埔寨总理洪森二十六日宣布撤销白米出口禁令,但所有白米出口程序须经政府机构,上限设定在一百六十万吨。
洪森说,解除稻米出口禁令,是为了减低全球对稻米供应的疑虑。他说,柬埔寨生产的稻米足以供应自己的需要。
稻米价格今年已上涨一倍,当地市场价格每公斤约一美元。今年三月底,洪森下令禁止稻米出口,以图遏阻稻米价格不断上涨。
媒体引述洪森在金边一所大学的毕业典礼上说:“禁止稻米出口的暂时禁令从今天起解除。不过出口稻米必须透过政府机构,而且数量只限一百六十万吨,使我们得以维持一定存粮。”
洪森表示,取消出口禁令将有助于减低世界对稻米供应的疑虑,尤其是菲律宾。
他说,柬埔寨去年生产约六百七十万吨稻米,多余二百三十万吨,可供出口。他强调:“我们并不缺稻米,出口将可让农民得利。”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农业部发布三月份稻米等市场监测信息并提出对策
2006-04-25 12:19
农业部调查结果表明亨氏米粉不含转基因稻米成分
2006-03-31 10:3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
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