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
主页
>
国际要闻
> 正文
日本三菱汽车前高管因隐瞒产品缺陷被判刑
2008-01-18 11:00 文章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据日本媒体17日报道,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前总裁河添克彦等4名高层管理人员因隐瞒产品缺陷日前被横滨地方法院判刑。此案开创了日本汽车厂家负责人因缺陷车导致死亡事故而被判有罪的先例。
现年71岁的河添克彦被判3年监禁,缓期5年执行。其他3名高管也被判缓刑。日本媒体评论说,此案判决将对今后有关日本企业最高领导人过失责任的司法判决产生重大影响。
2002年,日本山口县一名39岁的司机在驾驶一辆三菱汽车公司生产的大型车时,因离合器系统存在缺陷而导致车辆失控,司机在车祸中死亡。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波音否认将与三菱重工合作开发日首个客运飞机
2007-06-21 15:19
三菱东京日联深圳分行罢工 150名中方员工参加
2006-07-26 14:05
外资银行触礁反洗钱风暴 东京三菱深圳分行被罚
2006-04-06 07:48
东京三菱与日联中国区将合并 业务量超汇丰花旗
2005-08-16 14:4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
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