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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增值税改革方案艰难出台
2007-12-05 13:53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网布鲁塞尔12月4日电 (记者尚军)在经过长达5年的争论,欧盟27国的财政部长本月4日终于就欧盟增值税改革方案达成一致。

  在当天通过的一揽子措施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今后对欧盟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卫星电视和网络电话等商业活动将不再由服务商所在国征税,而改由发生实际服务消费的国家征收。此举旨在避免网络和电信公司为了减轻税负,纷纷将机构设在增值税率偏低的欧盟成员国,从而为欧盟所有成员国吸引信息时代的巨头们“落户”本国创造平等的机会。

  但是,这一建议由于遭到卢森堡的强烈反对,在过去数年时间里始终未能获得通过。目前,卢森堡的增值税率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最低,仅为15%。低税率让卢森堡成为众多网络企业青睐的“安家之所”,其中包括著名网络电话运营商Skype和美国苹果公司的iTunes网上音乐销售部门,它们纷纷将全球或欧洲地区总部设在了卢森堡。

  根据欧盟内部规则,税收事项必须经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卢森堡担心,一旦作出更改不仅会让本国损失大笔增值税收入,而且也会使其丧失对日益红火的网络企业的吸引力。

  据估计,欧盟增值税改革后,卢森堡将至少损失1%的税收,相当于每年两亿欧元。这还只是直接损失,更为重要的是,卢森堡作为欧洲“避税天堂”的优势将大打折扣。

  为促使卢森堡作出妥协,欧盟成员国财长当天同意,新的增值税征收方式将自2015年逐步推行,较原计划晚了5年。此外,欧盟财长们还设计了一个复杂的过渡期安排,即从2015年至2018年,服务商所在国对改交给发生实际服务消费的国家的增值税仍有权提留一定的比例,2015年为30%,此后逐年递减,直至2019年完全取消。

  然而,企业界却对欧盟新的增值税征收方式怨声载道,因为这意味着企业今后要根据欧盟27个成员国不同的税收规定分别缴纳增值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需向其所在国纳税。

  按照欧盟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各成员国有权确定自己的增值税率,除特殊行业外,最低不得低于15%,最高不得超过25%。瑞典和丹麦目前实行的是25%的最高税率,而卢森堡和塞浦路斯实行的是15%的最低税率。这种复杂局面无疑会加重企业负担。

  此外,欧盟成员国财长当天还同意延长对捷克、塞浦路斯、马耳他、波兰和斯洛文尼亚作出的特殊安排,允许这5国在2010年底前继续对某些服务行业适用低税率。

  按照捷克等5国2004年加入欧盟时达成的安排,它们可以对一些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和餐饮业等特定行业适用低于15%的增值税率,例如塞浦路斯对餐饮业仅征收5%的增值税。这一特殊安排原计划于今年年底到期。

  作为欧盟增值税改革方案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欧盟成员国财长当天还讨论了如何在打击增值税欺诈行为方面加强协作。

  在欧盟成员国就增值税改革方案达成一致后,欧盟委员会负责税务和关税联盟的委员科瓦奇·拉斯洛表示,他将于明年上半年就一些紧要问题提出正式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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