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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前途美好路却漫漫
2009-06-17 14:46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继“家电下乡”后,最近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方案的出台无疑给城市消费者进行家电更新换代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国家财政将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电视、电脑、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五类家电的“以旧换新”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然而,这一政策的出台之后,却引发不少议论与忧虑。
  消费者之忧:旧家电卖个“废铜烂铁”价
  新政给家电回收企业带来了利好消息,但消费者却并不完全认同目前的旧家电回收价格。
  据了解,目前旧家电的回收环节并没有“废弃产品”与“二手产品”之分,几乎所有的废旧家电都被以“废弃产品”的价格来回收,比如一台原价为2000元左右的空调,即使只使用了一年,在旧货市场上最多只能卖200元,接近于“废铜烂铁”的价钱,消费者对此并不买账。他们希望以旧换新出台实施细则,对旧家电的折价有个“公道”的计算方式。
  家电制造商:不愿背负回收重任按照发改委的预计,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后,将可更新家电500万台。以一台家电产品平均价格3000元计算,500万台家电的更新换代将可直接带动150亿元的家电消费。与此同时,以最高10%的补贴费用计算,500万台家电至少蕴藏着15亿元的家电回收市场。
  然而,巨大的家电回收市场并不意味着家电企业就愿意涉足回收领域。据悉,不少家电厂商纷纷表示主要还是侧重于生产领域,对于回收业务大多是外包或者与相应的回收单位进行合作。除了TCL、长虹等企业自掏腰包进行彩电“以旧换新”活动外,其他家电企业大多无心涉足回收领域。
  “以空调为例,一台空调的回收价格大多在150元-200元不等,然而加上人工运费、拆解费用等等,我们再腾出一只手来进行废旧家电回收并不划算。”一位不愿具名的家电厂商说,废旧家电回收后大多只能当成废品进行处理,真正能够回收利用的零件并不多。
  而在家电卖场中,除了国美、苏宁等少数几家提供“以旧换新”服务外,其他大多数家电零售卖场对于“以旧换新”业务并不支持。
  回收渠道之争:“正规军”打不过“游击队”
  事实上,家电生产企业不愿过多涉足回收市场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我国的回收市场仍处于无序状态,生产厂家回收家电无利可图。回收任务最后落到走街串巷的商贩身上,而这些商贩一方面压低回收价格,另一方面也大多并未按照正规程序进行处理,许多经过简单“包装”后进入二手市场,使得回收市场陷入恶性循环。
  与此同时,由于废旧家电回收的利润空间巨大,作为回收企业的“正规军”又不得不面对着一些打着“收购废旧物品”广告牌的回收“游击队”的挑战。“废旧家电的回收利润在20%以上。”奥美特环保投资公司董事长林春涛称,作为正规的环保处理企业,目前最大的挑战则是无法回收到足够的废旧家电,小商贩以及作坊却成了废旧家电回收的主流。
  政策滞后:回收网络还是“真空地带”
  家电业专家表示:废旧家电的回收工作应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网络。旧家电应分为“废旧产品”与“废弃产品”两个部分,后者在专业的公司进行统一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最终将其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而旧机中的一些零件如变压器等因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如无故障,可以考虑被再次利用。
  中国家电研究院华东分院专家则认为,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还涉及产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因此国家应该建立一整套集中处理制度,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鼓励和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示范、推广和应用,以及其他有关的监督和责任规定等内容。
  据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于今年2月25日正式公布。按照规定,这一《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然而与之相关的实施细则,特别是行业最关心的“产品处理目录”和“基金管理办法”等,都将于2011年前才逐步出台。


张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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