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际商报 >  正文

开启新亚洲时代共创10+3自贸区
2009-06-09 16:13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韩国与东盟特别峰会于6月1日至2日在韩国济州岛举行。韩国总统李明博和东盟10国领导人就全面发展合作关系方案,及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等全球问题进行讨论,并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在政治、安全、经济开发、社会文化交流等领域的合作,为10+3自贸区建设打下基础。
  寻求提升双边关系这次峰会的主要议题是未来经济合作发展。双方领导人在峰会结束后发表的联合声明指出,在全面落实双边自贸协定及其他辅助的贸易安排后,预计双边贸易总额最迟在2015年将达到1500亿美元。声明说,东盟与韩国都认识到中小企业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将竭尽所能协助它们打入国际市场并享受到自贸协定所带来的好处。
  2004年11月,韩国和东盟通过了有关发展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共同宣言,此后,双方在2006年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商品自由贸易达成协议,并于2007年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服务协定。在这次峰会期间双方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协定,这标志着双方就自由贸易协定最终达成协议。按照投资协定的条例,东盟与韩国都承诺开放各自的投资领域,并让对方的投资享有优惠待遇。东盟成员国和韩国的政府也不可以在没有给予公平与充足赔偿下,接管企业的资产;在投资争端方面,投资者将可透过本国法庭的法律途径或交由国际仲裁机构处理这些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贸易、投资及旅游业的发展,全体领导人同意最迟在明年初开始对达致航空服务协定包括搭客与航班的课题进行讨论。他们重申将刺激本区域的经济增长并坚持抵御保护主义。
  韩国原本是继中国与日本之后,才同东盟展开自贸协定谈判的国家。然而,从双边自贸协定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定在2007年生效后,双方同年11月又签了服务业协定,之后再花少于一年半的时间就完成剩下的自贸谈判程序,使韩国后来居上,赶超两个东北亚邻国。去年东盟同韩国的总贸易额约900亿美元,来自韩国的外来直接投资从2007年的31亿美元,激增至去年的超过55亿美元。李明博在记者会上表示,这象征着韩国与东盟已朝向“成为真正的伙伴与永远的朋友”跨进重要的一大步。他也承诺将对东南亚国家提供更多发展经援及输出更多技术。据他预测,东盟在2015年实现成为单一市场及制造基地的目标时,这个东南亚组织作为一个区域经济集团,将在市场规模和重要性上超越欧洲联盟。
  提出新亚洲构想加强政治和外交合作也是双方关心的议题。韩国总统李明博今年3月发表了韩国“新亚洲外交构想”,将韩国目前的亚洲外交朝两个方向延伸,其中之一就是将过去“偏重于东北亚国家”的外交范围拓宽至整个亚洲地区。因此,在李明博极力推行的“新亚洲外交构想”中,东盟无疑是韩国重要的政治和外交伙伴。而对于东盟各国来说,在国际舞台中韩国处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能以中立立场担任桥梁角色,在经济危机、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上,可以与韩国加强外交合作。
  随着东盟国际影响力的日益上升,东盟已排在中国和欧盟之后成为韩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以及韩国的第二大海外投资和建筑市场。李明博在韩国与东盟特别峰会上介绍了韩国的“新亚洲”构思,并提出了韩国和东盟在政治、社会、文化和教育等方面合作的方案。他表示:“亚洲正以巨大的发展潜力为基础,逐渐成为世界经济的新发展中心。韩国和东盟有必要在贸易和投资、文化与观光,以及绿色发展这三大领域推进合作。”李明博表示,韩国和东盟应该建立“实质性的贸易共同体”。他希望借此次峰会推进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达成。
  李明博的另一个提议是,韩国与东盟以“创新思维”打造“绿色发展基地”,共同引领全世界开拓经济增长新领域。他表示,如果结合了信息技术、生命工程和纳米技术的韩国绿色技术,能与“具有无限绿色发展空间”的东盟相结合,就可以更快地实现营造“低碳城市”等共同目标。会议期间,韩国还与一些东盟成员国达成了双边互惠协议。例如,李明博与印尼总统苏西洛会谈时表示,有必要将两国的合作扩大到通信和开发清洁能源等新动力领域。李明博还要求印尼政府对韩国企业进军印尼通信、发电、林木及防卫等产业项目给予帮助。
  此外,朝鲜半岛核问题也成为双方关注的议题。最近,朝鲜宣布进行核试验和一系列导弹发射活动后,东北亚地区局势再次紧张。东盟主导的东盟地区论坛是目前亚太地区最主要的官方多边安全对话和合作渠道。加之东盟10国均与韩国和朝鲜建交,因此,韩国如何劝说东盟国家在对朝问题上与其协调立场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
  实施引资新政策对李明博政府来说,如何尽快摆脱经济衰退、恢复增长是当下最大的课题。韩国政府希望通过本次峰会,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与合作市场。与此同时,韩国还希望努力吸引外资。
  此次峰会前,韩国召开了“第13次国家竞争力加强委员会会议”。会议决定,为吸引外资,政府将大幅增加对在国内进行投资的外国人的现金补贴,从今年下半年起,将选定100家外企作为重点引资对象,将补贴扩大到高技术、零部件材料、研发等领域。韩国政府表示:“今后韩国不会再‘守株待兔’,而是将主动吸引投资。”韩国与东盟双边关系的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1989年11月首次建立了部门之间的对话。之后,成立了韩国-东盟联合部门合作委员会,作为促进政府间合作的重要渠道,最初合作的领域局限于贸易、投资、旅游。1990年,又成立了韩国-东盟特殊合作委员会,由韩国-东盟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2006年5月16日韩国与东盟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根据此协定,韩国与东盟同意贸易自由化,同意增加双方的货物贸易,同意消除所有的贸易壁垒。在此之前的2005年12月,东盟与韩国曾签署的《货物自由贸易框架协议》规定,韩国及东盟成员国可以指定40种产品在一定期限内排出在减税之外。根据协定,泰国、文莱、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东盟6国于2006年7月与韩国实施减税措施,而其他东盟4国则在这之后执行。
  舆论普遍认为,本交特别峰会对10+3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链接韩国与东盟特别峰会不仅吸引了各国的目光,也引起舆论广泛关注:路透韩国西归浦6月1日题为韩国重心转移,寻求加强与东盟关系文章称,韩国宣称将与东南亚邻国加强联系,共同防止西方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该地区经济体的冲击。韩国总统李明博在韩国与东盟特别峰会上承诺,将加大对东盟援助,并分享更多经济发展经验。李明博对各国领袖表示:“在全球化的作用下,亚洲内部的区域合作不可避免。我认为韩国与东盟关系即将实现飞跃。”他宣称将加大援助力度、优化经济合作项目,并在气候变化等全球问题上携手。分析人士称,韩国这个步骤是正确的,因东盟作为未来重要出口市场和投资地区有巨大潜力,不过在这方面韩国还需与日本和中国竞争。目前东盟是韩国第三大出口市场,也是其第二大投资地区。韩国国际经济政策研究院经济学家说:“韩国过去专注于与发达国家的关系,但鉴于东盟地区的巨大潜力,现在韩国该转移重心了,其实这都已经有点晚了。”
  新加坡联合早报6月3日题为自贸协定下最后一项投资协定签订,东盟—韩国自贸区诞生文章认为,东盟与韩国正式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投资协定,意味着一个涵盖超过六亿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总和超过两万亿美元(约2万8800亿新元)的自由贸易区就此形成。随着双方经济部长们在正式文件上签字,韩国已成为“东盟加三”对话伙伴中,首个完成双边自贸协定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定、服务业协定、投资协定及争端解决机制协定这四大协定的国家。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首尔呼吁当地商界领袖用投资协定为韩国企业开创巨大的投资机会。他表示十个东盟成员国有5.7亿人口,有可观的自然资源和熟练工人,也是个大市场。代表新加坡签字的贸工部长林勋强说:“协定的完成显示东盟不间断地与环球市场接触,并突显出它与韩国推动开放贸易与投资机制的承诺。”他谈到协定的意义与重要性时,解释这是项全面性的协定,包括开放、保护、推动与便利等元素。宗旨是要为投资者带来更大的稳定性,加强东盟和韩国作为投资点的吸引力。
  
(杨芳)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退税率上调未涉及纺织服装    2009-06-09 16:09
铁矿石谈判:中方不会让步    2009-06-09 16:08
钢价续涨但底气不足    2009-06-09 16:06
出口退税迎来年内第三调    2009-06-09 15:56
猪肉价格降速明显放缓    2009-06-09 15:53
区域与专业特色并重 昆交会期待更上层楼    2009-06-09 15:51
浙洽会消博会搭建国际市场合作平台    2009-06-09 15:49
华润雪花啤酒瓶内发现黑色团状异物    2009-06-09 15:29
假冒家电下乡卖手机 卖场赔偿消费者    2009-06-09 15:27
白领网上兼职挣外快 收入比工资多出9倍    2009-06-09 15:2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