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际商报 >  正文

去年内地与香港贸易额超两千亿美元
2009-02-04 15:46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2008年1至12月内地与香港贸易额达2036.7亿美元,同比上升3.3%。其中,我对香港出口为1907.4亿美元,同比上升3.4%;自香港进口为129.2亿美元,同比上升0.9%。香港是我第五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
  2008年,内地共批准港商投资项目12857个,同比下降20.7%,实际使用港资金额410.4亿美元,同比上升48.1%。截至2008年12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298620个,累计吸收香港直接投资3495.7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港资在我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40.9%,排在第一位。
  
(商讯)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    2008-07-31 14:31
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签署    2007-12-07 10:57
预告:廖晓淇谈深化CEPA加强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     2007-06-20 10:30
内地与香港第四个CEPA补充协议月底签署    2007-06-14 14:32
内地与香港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2006-08-22 07:51
海关总署署长赴港商讨内地与香港海关合作    2005-11-12 08:24
深圳湾大桥将合龙 成为连接内地与香港通道    2005-10-31 14:23
香港律政司长建议内地与香港实施法律裁决互认     2005-09-05 07:3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