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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反洗钱法律体系
2008-10-06 15:38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目前,国际社会和国内公众对反洗钱的关注度很高,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日前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央行今后将“加大反洗钱力度,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继续在立法、监管、打击洗钱犯罪和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反洗钱工作已经取得四大进展。一是反洗钱法律和制度体系逐渐完善。央行与立法、司法和执法各相关部门在如何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健全涉恐资金监控制度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共识。目前,刑法已增加单位犯罪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在考虑制定关于办理洗钱和恐怖融资相关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反洗钱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我国逐步建立起以风险为本、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反洗钱监管体系,银行、证券、保险各领域的反洗钱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启动了对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的调查研究,逐步稳健地将风险较高的非金融行业纳入反洗钱监管体系。三是反洗钱调查工作成果显著。近年来,央行协助司法部门破获了多起洗钱案件。四是国际合作走向深入。近几年,央行积极利用国际合作平台参与反洗钱国际标准的制定,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

  唐旭介绍说,去年10月1日以后,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已被纳入到反洗钱监管体系当中,在央行、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下,这些领域的反洗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统计显示,2007年共有715家央行分支机构依法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央行依法进行处理,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共计2652.42万元。

  唐旭指出,目前,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应该采取措施扩展有关洗钱犯罪主体范围。如自我洗钱和单位犯罪,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已经考虑将洗钱犯罪主体扩展到单位,司法机关也正在研究对洗钱犯罪规定进行相应的司法解释。今后,央行将继续关注和配合立法和司法部门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推动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体系。

  唐旭表示,下一步央行将更加积极地参与FATF(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及EAG的各项研究工作,在国际反洗钱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介绍,自2007年6月份我国成为FATF正式成员以来,央行在外交部等部门的支持下,积极组团参加FATF全会和工作组会议,参与FATF各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跟踪与参与反洗钱国际标准的制定与修改工作,参与了FATF对其他国家的互评估工作,努力实现从对国际反洗钱规则的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规则制定的转变,逐步提高我国在国际反洗钱领域的话语权。2007年底,央行成功地举办了欧亚反洗钱/反恐融资小组(EAG)第七届全会暨第三届技援捐助者大会,并在EAG中发挥着积极影响。


刘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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