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际商报 >  正文

中国将与欧盟加强服务贸易合作
2008-09-24 15:34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为加强与欧盟的服务贸易管理部门和主要服务贸易国家的沟通,进一步深化已有的中欧服务贸易合作,中国服务贸易协会(CATIS)代表团于近期对欧盟总部和比利时、荷兰、德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来自电讯、运输、保险及会计服务等领域的会员单位踊跃参团。

  本次出访使中欧双方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双方各有所长、各有特点,发展双边服务贸易潜力巨大,今后要通过各种形式的经贸交流活动,来深化合作内容,努力实现互利共赢。特别要在旅游、金融及建筑行业等方面开展广阔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会长魏家福表示,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一方面担当好企业的代言人、政府的协管员,做好政府服务工作的延伸,成为政府工作重要的参谋和助手;另一方面,努力为企业搭建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和规模化的服务贸易促进平台。他透露,服务贸易协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与欧美国家以及新加坡、澳大利亚等服务贸易发展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加强沟通与合作。


何芬兰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中美应以沟通增进理解继续深化经贸合作    2008-09-18 13:58
王岐山:加强中美合作应对金融市场动荡    2008-09-18 09:32
两岸经贸合作将从产业转向服务业    2008-09-11 13:48
张德江会见德国总理 双方愿进一步扩大两国合作    2008-09-09 15:14
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潜力巨大    2008-09-09 14:21
全力开创两岸产业合作新局面    2008-09-09 14:17
上海世博会倒计时600天:与世界共建沟通合作平台    2008-09-08 15:14
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    2008-09-08 09:20
上海世博会倒计时600天:与世界共建沟通合作平台    2008-09-08 08:12
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审批办法    2008-09-05 15:1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