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际商报 >  正文

陈德铭:中国将继续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
2008-09-03 14:35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9月2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第二届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发表演讲时表示,商务部作为全国经贸主管部门,愿与国务院东北办等有关部门一道,同各国一起努力,推动东北亚经贸合作深入发展,共同促进东北亚地区繁荣与稳定。

  陈德铭说,东北亚是世界上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区内各国在地缘、经济、人文等方面相互融合,交往历史悠久,合作潜力巨大。区内各国经济各具特色、互补性强。各国相互开展经济合作具备优越的条件。

  他指出,区内各国地方交流合作活跃,建立了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友好联系机制。中国与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日本结有405对友好城市或友好省(州、道、县),其他各国也相互结下了众多友好省市。中国还与俄、朝、蒙等建立了满洲里、绥芬河、珲春、黑河、丹东、二连浩特6个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

  近年来,在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区内各国均实现了经济的稳定增长,不仅本国人民得到了实惠,也为区内其他国家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扩大了相互合作的空间,促进了地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陈德铭表示,为推动东北亚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强有力的地区合作机制,特别是政府间合作机制,各方要务实发展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东北亚论坛是目前东北亚国家政府间共商合作、共谋发展的重要经贸合作机制。为使论坛在东北亚合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中方正同东北亚各国一起努力,推动论坛更加务实、更具特色、更有活力。

  同时,要不断完善图们江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各方应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求同存异,扩大合作,广泛吸收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充实合作内涵,加快该地区的开发开放步伐,就重大议题定期磋商,协调政策立场,推动交流与合作不断取得实效。

  陈德铭指出,各方要切实加强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的互动融合。目前,区内各国间有多种多样的双边合作机制,一些国家还建立了不同内涵的三边或诸边合作机制。各国可以双边和地区合作并举,既把双边中的一些好做法、好项目扩展到地区合作中,也把地区合作中一些好建议落实在双边合作中,实现良性互动,拓宽合作领域,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多渠道推进地区合作深入发展。

  陈德铭希望各方充分发挥地方合作机制的作用。他说,东北亚各国或毗邻而居,或隔海相望,基于天然的地缘优势,各国地方政府间已率先开展交流与合作,并取得积极成效。这些合作不仅促进了地方间务实合作,也为本地区国家间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支持地方合作机制,以点带面,为东北亚经贸合作开辟新的空间。

  陈德铭最后表示,东北亚地区合作正不断升温,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造福地区人民,建设和谐东北亚作出积极的贡献。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中国和东盟在经贸领域的合作更加密切和发展迅速    2008-08-29 08:20
内地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    2008-07-31 14:33
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    2008-07-31 14:31
俄中经贸合作再发力为全球经济稳定加码    2008-07-30 16:25
内地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    2008-07-30 08:50
商务部高官称下半年外经贸形势较乐观    2008-07-23 08:46
鲁宁:中美求“和” 经贸为“基”     2008-06-20 10:18
陈德铭:扩大自美进口有助于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2008-06-18 15:49
增信释疑促中欧经贸共赢    2008-06-13 15:23
中国已批准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19个    2008-06-10 10:0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