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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将遭淘汰
2008-01-22 14:46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家电下乡试点政策回答记者提问时,对试点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应承担的具体工作,提出了详实要求。该负责人强调,中标企业须认真履行竞标标准,严格执行两部门的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将被淘汰。

  该负责人指出,国家相关部门在调研基础上,根据农村的消费特点和消费水平,制定符合农民需求的产品标准,然后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优中选优,确定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共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的产品和21家流通企业中标。

  承担销售任务的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农村市场网络健全,既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其基本条件是:企业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在本省位居前列,一般应在5亿元以上;资信状况良好;配送能力覆盖本省所有县(市);销售服务网点原则上覆盖本省所有县(市),且网点规模、服务水平等处当地前列。

  该负责人要求,在推动家电下乡工作中,生产和流通企业应各尽其职。对生产企业而言:一是保证试点产品质量,切实加强对生产流程的监控,保证试点产品货真价实。二是安排好生产进度,严格按照标书和承诺组织生产,争取尽快将试点产品投放市场。三是保证及时供货,确保试点产品不断档、不脱销。四是确定好产品价格,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限价和投标时的价格。五是建立试点产品追溯机制。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制作标识卡,做到试点产品与标识卡一一对应;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上记录标识卡等产品信息,保证试点产品的真实信息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并全程跟踪产品流向。六是保证配送渠道畅通。有自己销售渠道的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不断向农村延伸;没有自己销售渠道的,要与流通企业搞好衔接和协调。七是提供优质售后服务。不仅要负责安装好、调试好,还要包教包会,出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流通企业的职责:一是组织好货源。尽快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落实代理的试点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试点产品送到农民手中。二是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要通过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更重要的是让农民对政策有正确的认识。三是尽快充实销售网点。每个销售门店至少要设立家电下乡专柜,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区甚至开设专卖店,同时要有统一的形象以便农民识别。四是与基层政府和组织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不同区域的销售方案,包括采用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团购还是店铺方式销售、如何建立配送网络体系等。试点开始前期,可以采用大批量配送的方式满足农村需要,以降低成本。五是做好与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尽快把销售网点信息工作平台装备起来,要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接口、做好调试,并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记录销售信息。六是组织好销售。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及非试点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出现违规的流通企业将受到处罚,严重的将被淘;要在网点明显位置设立补贴产品明细牌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牌等。

  该负责人还表示,财政部和商务部将建立综合考核标准和处罚机制,对试点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中标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竞标标准,严格执行两部门的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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