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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2008-01-02 16:27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商务部和财政部于日前在山东烟台召开了“财政部、商务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四川、山东、河南三省开展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按照两部门印发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今后农民在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三大类197个中标产品时国家对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根据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按照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同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予13%的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财政部与商务部选择彩电、冰箱和手机三大类产品是考虑到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为了保证下乡产品的供应、销售和维修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对参加试点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配送、销售、维修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加强试点产品的生产,积极联系乡村基层组织开展农民购买意愿调查,组织好货源,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对偏远地区组织好团购,做到送货上门搞好安装调试和使用指导,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强化维修服务网点,开展巡回维修服务等。

  相关实施方案根据国内产能状况和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消费水平,将三类试点产品的价格标准确定为:彩电每台1500元以下;冰箱(含冰柜)每台2000元以下;手机每部1000元以下。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介绍说,为了真正选出优秀企业承担家电下乡任务,使农民得到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两部门采取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优中选优。目前,对于部分家电产品的招标已经结束。

  从招标情况看,企业对试点工作十分重视。绝大部分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研发了适合农村的新产品,不仅保证家电的基本品质,还增加了很多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新功能,如彩电强信号、电冰箱的防鼠板、产品的宽电压设计、电冰箱平衡装置、手机的农村信息功能等,绝大部分企业提出了详细、可操作性强、高标准的营销和服务计划。如国美提出24小时送货上门、50公里免费送货;海尔开展星级服务及一站式通检服务;海信将开展上门安装及维修;新飞将为家电下乡产品建立绿色通道;长虹提出阳光网络服务承诺,保证48小时服务到位;康佳开展大拇指工程等。

  据了解,经过评选,共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的产品和21家流通企业中标。中标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均为国内知名企业,如生产企业有海尔、海信、康佳、长虹、新飞、创维等,流通企业有国美、苏宁、山东三联以及大型生产企业的经销公司等。这些企业的参与,也将有利于保障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王新培表示,家电下乡既是新生事物,又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产品生产、到销售、到售后服务,从信息记录、到数据统计、到资金补贴,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试点的效果。目前,各级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都已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特别是对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制定了应急预案。商务部将通过在山东、河南、四川三个有代表性省份的试点,检验政策执行效果,积极探索和完善操作办法,为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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