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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经贸合作应立足于消除障碍互利共赢
2007-12-03 15:35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商务部副部长陈德铭12月1日在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发言时谈到,由中国商务部和日本经产省共同开展的“中日经贸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研究”已如期完成。同时,他还就中日经贸合作相关问题阐述了观点。

  联合研究的内容涉及中日经贸关系评估和展望、中长期发展方向和重要合作领域及发展中日经贸关系的对策建议。这一研究报告即将对外发布,将为促进中日经贸关系再上新台阶提供重要参考。

  中日两国在促进中小企业合作方面也在加强合作,日本方面提出了《中日中小企业园区合作备忘录》的草案。中方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陈德铭表示,希望双方继续协商,争取早日正式签署实施《中日中小企业园区合作备忘录》,推动两国中小企业合作。

  陈德铭指出,技术贸易特别是高新技术贸易是中日经贸合作中最具潜力的部分。目前,日本出口管制最终用户名单等问题已成为困扰两国高技术合作的障碍之一,中方希望日方采取切实措施,取消“名单”中的中国实体,以改善双边经贸合作关系。中方将进一步采取包括通关、财政、金融等在内的措施,鼓励两国企业开展技术合作。

  陈德铭提出,目前已有包括韩国和东盟10国在内的76个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希望日方能从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尽快作出明智的政治决断,早日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陈德铭说,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将继续保持外资政策的相对连续性、稳定性;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研发环节,投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落实“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产业梯度转移;规范、简化外资审批程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促进体系。中国将继续为包括日本企业在内的外国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陈德铭指出,中国一贯支持并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中方支持并积极推动以农业、非农主席案文为基础加紧谈判,同时希望即将出台的新案文能够充分体现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尤其在农业特殊产品待遇等关键领域得到进一步改善,以切实解决发展中成员的关注。中方将与包括日方在内的其他成员保持密切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多哈谈判早日取得平衡成果,实现发展目标。

  关于东亚经济合作,陈德铭说,东亚是当今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最富活力的地区,各成员的经贸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存度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发展。中方高度重视东亚经济一体化,目前应积极推进现有自贸区谈判,深化10+3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东亚峰会论坛作用,循序渐进地推动东亚一体化发展。希望中日双方继续加强沟通与合作,努力保持东亚合作的发展势头,共同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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