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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铜钨资源税下月大幅上调
2007-07-19 12:35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上调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资源税。

  与调整前的税额相比,铅锌矿石、铜矿石及钨矿石产品资源税最高调整幅度达到1500%,最低幅度也超过300%。其中,铅锌矿一等矿山的矿石,资源税由原来每吨4元调整为每吨20元;铜矿一等矿山矿石由原来每吨1.6元调整到7元;钨矿三等矿山矿石由每吨0.6元提高到9元。

  这是1993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来,对铅锌矿、铜矿和钨矿进行资源税首次进行大幅调整。专家分析称,这三种矿石都是我国比较稀缺的资源,由于开采分散、开发不规范带来的浪费问题严重。此次调整三矿石的资源税表明政府发出了要严控三矿石供给过快以及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政策信号。

  上周,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曾透露,今年上半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增速为近几年同期最高,高耗能污染行业更是增速发展。中国政府可能在下半年调高资源税,以鼓励能源使用效率;同时亦会继续改革石油产品、天然气和煤炭定价机制,最终实现能源价格的市场化;而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一环,政府将在适当时机征收燃油税和环境税。

  事实上,资源税改革从2004年起已拉开序幕,中国陆续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资源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调整了对铁矿石资源税的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调高了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了全国钒矿石资源税的适用税额标准。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调高了焦煤资源税税额,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司长舒启明表示,这些政策调整目前已显现出积极作用,如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加速了资源所在地的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的转化。重要的是,上述政策调整为下一步资源税制进行全方位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改革资源税制度”写进《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开始,相关部门就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资源税改革的调查研究与方案制定。据了解,资源税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006年11月就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在改革资源税制上已基本达成共识。

  综合各方信息,资源税改革方案的内容将涉及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减免税政策等。在征税范围上,改革思路将是扩大税基、提高税额标准,进一步增加地方收入。而计税依据也将改变目前单纯从量计征的方法,实行根据不同应税品目的特点,分别采取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的办法。

  但有关专家表示,毕竟包括资源税改革在内的资源价格改革会对提高上游产品的价格,进而对全社会商品价格造成一定的上涨压力,所以资源税改革方案肯定会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究竟何时出台,还要拭目以待。


                                      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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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决定:铅锌铜钨资源税8月起大幅上调    2007-07-1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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