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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07-04-06 15:10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据新华社电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4日在记者采访时说,《2006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基本完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果显著。

  姜增伟介绍说,按照2006年《行动计划》,国家保知工作组在全国50个城市建立了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启用了统一的“12312”举报投诉服务电话。截至去年底,共接受举报、投诉1288件,提供咨询服务2万多起。

  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推进。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版权局、商务部颁布规定,要求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软件。国家版权局会同8个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开展了“阳光行动”、“蓝天展会行动”等7个专项打击行动。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知识产权立法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明确了录音录像制品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

  种、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纠纷案件的四个司法解释的拟定工作,其中两项已于今年年初出台。有关部门还制定或修订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总担保办法》、《专利审查指南》、《商标审查标准》和《商标审理标准》等部门规章。

  姜增伟告知,2007年我国将在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增强执法透明度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在完善立法方面,进一步完善“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专利法修改情况研究制定涉及侵犯专利权认定标准的司法解释;通过对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的范围、标准、程序、裁判方式等问题的调研,推动出台司法解释。

  在强化执法方面,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日常监管和执法。加强对社会关注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的监管,依法规范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切断侵权假冒商标商品的市场流通渠道。继续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业务环节的执法。严厉查处生产印制假标识、假包装物,伪造、冒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厂名厂址、他人质量标识,以及标识内容与标准规定不符,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方面,督促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个案协商等制度。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严肃查办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犯罪行为。

  在增强执法透明度方面,实行知识产权审判公开制度,推进刑事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文书的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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