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际商报 >  正文

投洽会即将迎来第十届 服务贸易成为我国引资重点
2006-06-09 14:35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8日在第十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投洽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05年我国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外资实际直接投资金额达到了118亿美元,这使得2005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的金额总额达到了724.0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19.42%,反映出服务贸易领域已经开始成为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重点领域。

  马秀红表示,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一直是以制造业为主,这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历程、国情,以及全球产业结构调整过程紧密相连的。

  去年吸收外资的情况呈现出提高吸收外资水平、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吸收外资的政策要求,反映了国家整体经济结构调整,是金融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反映在吸收外资方面的一个特点。

  她表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构成了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不断地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吸收外资水平。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将按照“十一五”规划,继续做好吸收外资工作,提高吸收外资的水平,使吸收外资继续发挥对我们的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

  统计显示,我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已经超过6400亿美元,今年1~4月全国累计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数是12639家,实际使用外资184.8亿美元,同比增长5.76%,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增大,服务业成为吸收外资的新增长点。

  在“引进来”的同时,我国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马秀红介绍,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的经济贸易合作,到国际上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对于实现国家提出的共同发展战略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根据商务部统计,我国“走出去”的实施步伐明显加快。今年第一季度,非金融类对外投资达到26.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80%;对外承包工程新签订的合同金额达到了82.5亿美元,增长79.3%;完成的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59.8亿美元,增长65.2%;对外劳务合作完成的营业额达到9.9亿美元,增长5.3%;新签劳务合同12.3亿美元,增长31%;全国派出各类劳务人员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3万人。

  马秀红表示,作为全国唯一的以投资为主题的全国性投资贸易洽谈活动,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今年将迎来第十届,其已经成为经过全球展览业联盟认证的全球唯一的投资促进类的展会,是目前亚洲乃至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投资促进盛会。第十届投洽会将于9月8日至11日继续在厦门举行,洽谈会坚持以投资促进为主线,以“引进来”和“走出去”为主题,突出全国性和国际性,突出投资洽谈和投资政策宣传,突出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对台经贸交流。

  据了解,目前投洽会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已有49个国家和地区的123个境外机构确定莅会,收集到国内外招商项目近2万个。洽谈会将增加项目对接专场活动,延长项目对接时间,同时突出对台特色,专门设置台资企业展区,举办台资项目对接会,举办第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等系列活动。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介绍第十届中国国际投洽会情况    2006-06-08 11:00
福建网上投洽会受追捧     2005-11-30 14:55
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投洽会签约268亿美元     2005-09-12 08:06
“投洽会”搭建企业“走出去”平台    2005-08-25 12:26
第十三届兰州投洽会开幕    2005-07-07 07:5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