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国际商报 >  正文

商务部首批19家"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成立
2006-06-07 11:40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由商务部成立的首批19家“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6日在京授牌。

  据了解,服务中心将以“趋利避害、和谐发展”为指导方针,通过管理出口市场技术准入条件,编制《出口商品技术指南》;组织相关技术评议、服务与咨询;提炼《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重点发展技术目录》,建立出口商品技术竞争力监测体系;衔接出口市场所要求的技术标准、认证体系,开展推广与服务;制定和推广我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方式,提高其所服务领域出口商品整体竞争力,为相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技术支撑。

  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表示,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对外贸易高速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与此同时,我国对外贸易稳定发展却面临着贸易摩擦频发的挑战。为此,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技术开发,推进出口品牌发展,实质性参与制定国际经贸规则,努力维护有利于我国经贸发展的新环境。

  魏建国强调,要强化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职能,为跨越国外技术壁垒提供支持。

  他要求,服务中心要对主要国际市场的技术准入条件实现动态监测,根据企业在出口经营活动中的实际需要,向企业无偿提供重点出口产品技术指南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并掌握目标市场的技术准入条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确保出口商品能够适应目标市场新的技术要求,辅导出口企业设立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部门和人员;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研究,掌握跨越国外技术壁垒的技术关键点并实施推广服务;组织出口企业进行国际认定,介绍并推广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出口目标市场标准认证体系,维护我国出口企业和相关行业利益;承担技术服务和咨询推广工作。

  记者获悉,“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是“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十一五”期间,商务部将设立100家服务中心,服务覆盖50%以上的出口商品,80%以上的出口市场。首批服务中心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土进出口商会等机构具体承担,服务水产品、食品、针织品、玩具等领域。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发布第三批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2006-01-06 14:02
上海合作组织拟20年内实现商品技术等自由流通     2005-09-05 07:2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