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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全面阐述中方对多哈回合谈判的立场
2006-06-05 14:48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线国际商报讯 6月1日,APEC贸易部长非正式会议在越南胡志明市召开。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副部长易小准、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出席了会议。APEC成员的21位经贸部长围绕APEC支持WTO多哈回合谈判、区域贸易安排与自由贸易协定、执行《釜山路线图》等议题展开了讨论。

  薄熙来在大会发言时全面阐述了中国关于多哈回合谈判的立场。他指出,多哈回合谈判正进入关键阶段,成功与否关系到能否实现世界经济的平衡有序发展。中国作为负责任的WTO成员,愿与包括APEC成员在内的所有WTO成员一道,力争使谈判如期于年内结束,并取得积极、平衡的结果,以营造公开、公正、合理、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

  薄熙来说,在多哈谈判中,农业问题至关重要,全球农产品贸易严重扭曲的现状不改变,谈判就不可能取得成功。美欧应在农业问题上继续努力,做出实质性的削减,为谈判的成功做出应有的贡献,也只有这样,农业谈判的僵局才能打破,非农、服务等领域的谈判才能跟进。各方还应积极、务实地考虑特殊产品的数量和待遇,保证发展中成员的粮食安全、国计民生和农村发展。他说,非农谈判中,减让公式是基础,必须优先处理,以带动其他与其密切相关的重要因素谈判的进展,同时还应体现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及“非完全互惠”原则,给发展中国家以切实的发展空间。在服务贸易方面,发达成员对发展中成员的要价,应符合发展中成员的发展需要并考虑其当前贸易自由化的水平和与开放相配套的监管能力。

  薄熙来强调,多哈回合是发展回合,发展问题解决得如何,是衡量多哈回合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给予发展中成员的灵活性是为了实现这些国家的发展目标,也有利于实现世界经济的发展。各成员应认真落实香港会议上对最不发达成员的各项承诺,落实发展中成员关注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使发展中国家能够充分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并切实从中受益。

  薄熙来表示,中国支持APEC通过《执行〈釜山路线图〉的行动计划》。同时《行动计划》应结合APEC自身的特点,利用好自身的优势,确保《釜山路线图》规定的六大途径能从不同角度推动“茂物目标”的实现;应以确保“茂物目标”按期实现为出发点,继续致力于解决关税、非关税等传统贸易障碍;应考虑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不同发展水平,以切实体现发达国家2010年和发展中国家2020年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目标的两个时间表;要高度重视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对于实现“茂物目标”的作用,促进APEC成员共同发展。

  关于区域贸易安排和自由贸易协定,中方在发言时指出,自贸区的建设促进了双边、区域和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对WTO多边贸易体制起到了有效的补充作用。同时,APEC成员发展水平不尽相同,经济特点千差万别。为确保APEC关于自贸区示范条款的实用性和参考性,制定示范条款时,应对各种自贸区进行认真研究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再制定出既具有广泛适用性、又能体现不同特点的示范条款,而不是做出具有约束性的规定。只要符合WTO规则、有利于实现“茂物目标”,各种模式的自贸区都应当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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