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PA原产地规则引进“自有品牌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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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20 14:22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在线国际商报讯 日前,一批由商务部和香港工业贸易署共同认定的港产自有品牌钟表,经深圳罗湖口岸享受CEPA零关税进入内地。自此,港产自有品牌钟表直接受惠于CEPA。
自CEPA实施以来,香港钟表业界申请利用CEPA进入内地的产品数量远低于预期。钟表是香港最具优势的出口产品之一,也是CEPA规定的第一批享受零关税的374个产品之一。截止到2005年底,享受“零关税”政策进入内地的香港原产钟表仅有500万港元,仅占所有CEPA零关税货物的0.14%。
据商务部台港澳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香港钟表享受CEPA零关税数量偏低的原因是CEPA原产地标准偏严。在CEPA实施初期,内地对香港手表的原产地标准采用“制造工序+从价百分比”的混合标准,制造工序要求从手表零件及配件装配成手表,并进行测试、校准及品质检定,从价百分比要求达到增值30%。香港钟表制造商一般只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很难达到增值30%的要求,难以享受零关税。统计数字显示,3/4的香港钟表出口商主要是从事OEM生产,通过贴牌在国际市场上销售。
针对这种情况,在充分征求和协商产业部门意见,并对一些国家和其他自由贸易协定中普遍适用的原产地判定的原则进行了深入研究后,在继续沿用“制造工序+从价百分比(增值)”标准基础上,商务部和香港工业贸易署磋商确认,在CEPA原产地规则中引进“自有品牌概念”,增加了“制造工序+自有品牌”这一原产地确定办法,鼓励香港厂商利用自有品牌生产输往内地的零关税产品。
CEPA中的香港自有品牌,是指品牌拥有人必须为香港注册公司,并持有有效的香港商业登记,且工厂登记满一年;品牌拥有人根据香港《商标条例》申请注册为钟表类产品的商标,并成为有关商标的注册拥有人;商标、品牌的注册包括香港原创品牌或由香港注册公司收购的外国品牌。
据台港澳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香港业界要求申请零关税待遇的自有品牌钟表数量不断增加,发证申请十分踊跃。香港业界对此纷纷表示欢迎,认为香港将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并可推动香港品牌的开发,提升香港高增值制造业的发展。同时,这一举措也为钟表以外的港澳产品提供了方向,其它符合自有品牌概念的港澳产品,也可利用自有品牌生产输往内地的零关税产品。文章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