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陆8月1日起对台湾15种水果正式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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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29 12:55 国际商报 |
在线国际商报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7月28日宣布,目前台湾水果已陆续进入采摘销售旺季,为扩大台湾水果在大陆的销售,大陆相关部门已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将于8月1日起正式对原产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楷杷、梅、桃、柿子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海关总署将公告上述15种台湾水果的清单、税号、原产地标准及零关税水果的通关验放手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现行进口水果管理办法对台湾水果实施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海关和质检部门实行各项通关、检验检疫便利措施。
大陆的这一举措,受到了台湾广大果农的欢迎,希望能尽快实施,但却受到台湾当局设限阻挠,这完全是对台湾果农利益的漠视。
该发言人指出,为使台湾水果销往大陆尽早享受零关税优惠措施,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会长李水林于7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邀请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岛内民间机构和台湾省农会等民间农业组织一同前来协商。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王辽平于7月26日再次公开表示,我们并未拒绝过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岛内民间机构前来协商,并安排于7月27日在厦门市与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岛内民间机构和台湾省农会等民间农业组织进行协商。这都充分展现了大陆的诚意。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7月27日,台湾主管部门仍坚称“不会派人赴大陆谈水果零关税问题”,断然拒绝双方协商。在此情势下,为使台湾广大果农不至于因台湾当局拒绝协商导致在岛内水果采摘销售旺季丧失享受水果销往大陆的零关税优惠,从台湾果农利益考虑我们只能做出于8月1日起正式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菠萝等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的决定。
该发言人强调,需要指出的是,对15种台湾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后在岛内可能衍生的一些问题,希望台湾主管部门能从台湾广大果农的切身利益着想,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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