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必读 >  正文

青川连降暴雨5乡镇交通通讯中断1.6万人情况不详
2008-09-25 08:08  文章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社四川青川9月24日电(记者黄毅)虽经过紧急抢险,但时断时续30个小时左右的降雨,造成地震极重灾区四川省青川县到24日22时30分,仍有5个乡镇成为交通、通讯完全中断的“孤岛”,当地1.6万名干部群众情况、灾情不详。除5个“孤岛”乡镇外,当地成功抢救出2名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其他乡镇无人员伤亡。

    据青川县长陈正永介绍,从9月23日凌晨开始,青川灾区大部分地区开始降大到暴雨,时断时续的降雨一直持续到24日晚,局部地方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最高的近180毫米。记者在青川境内的剑青公路现场看到,河水暴涨,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随时可见。崇山峻岭中,一道道山水形成或大或小的瀑布,公路上许多路段严重积水。记者乘坐的采访车到24日22时30分,仍被困断道的剑青公路中。

    陈正永介绍说,长时间的降雨造成全县36个乡镇中,大部分乡镇停水、停电、断道、通讯中断。虽经过当地组织人员全力抢险,但到24日23时,仍有房石、马公、石坝、楼子、茶坝等5个乡镇,交通、通讯全部中断,成为“孤岛”,当地1.6万名干部群众情况、灾情不详。

    陈正永介绍说,5个“孤岛”乡镇,最远的需要5个小时才能把灾情报告回县。据当地气象预报,24日晚青川大部分地区仍有强降雨过程,预计当地灾情加一步扩大,抢险工作将更加艰巨。

    灾情发生后,青川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防洪应急预案,抢通道路、电力、通讯、供水。24日下午,对5个“孤岛”乡镇,县委、县政府派出县级领导干部带队,携带海事卫星,连夜前往,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赶到“孤岛”乡镇,报告灾情,组织抢险。目前,广元市委、市政府工作组带着抢险队伍,正在赶赴青川灾区。

四川省发生暴雨 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三级响应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李菲)记者从民政部救灾救济司获悉,针对四川省暴雨洪涝灾害,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9月24日10时紧急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下午,根据灾情发展将响应级别提升至三级。

    据了解,9月23日至24日凌晨,四川省成都、绵阳、德阳、广元、乐山、眉山、雅安等地遭受特大暴雨袭击。截至9月24日14时统计,受灾人口106.7万余人,紧急转移安置4280人,因灾死亡8人,失踪38人;倒塌民房4861间,损坏民房18446间。

    灾情发生后,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率领民政部、财政部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于9月24日下午赶赴四川洪涝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针对灾情,四川省立即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张作哈副省长率领的工作组已赶到绵阳市北川县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灾区各级政府正全力解救受困群众,并紧急组织食品、棉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运往灾区,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四川青川、甘肃武都、陕西宁强交界发生5.5级余震    2008-09-12 15:03
四川青川、甘肃武都、陕西宁强交界发生5.5级余震    2008-09-12 07:49
四川省青川县余震造成大桥垮塌 国道212线中断    2008-08-06 10:43
5日17时49分青川发生6.1级余震 震源深约10公里    2008-08-06 10:41
国家地震台网:6月5日12时41分青川发生5.0级余震    2008-06-05 15:22
回良玉在青川指导救灾时要求把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2008-05-29 09:04
温家宝主持抗震救灾会|抵青川|汶川察看灾情专题    2008-05-16 14:0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