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必读 >  正文

吴仪:中国愿意和各国一道为食品安全作更大努力
2007-11-27 16:00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吴仪在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开幕式上强调
保障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11月26日,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并致辞。这是在开幕式前,吴仪与各国副部级以上代表、驻华大使、各国代表团团长、国际组织高官合影。 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11月26日,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并致辞。 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26日在京开幕。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食品安全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难题,保障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国愿意和世界各国一道,为维护全球食品安全作出更大的努力。

    吴仪说,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执政为民的头等大事来抓。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中国食品总体上安全放心。今年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特别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目前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顺利,效果十分明显。她表示,经过中国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中国的食品安全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一定会让中国和全世界的消费者更加放心,更加满意。

    吴仪表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为维护全球食品安全做出更大的努力。为此,吴仪提出五点希望:

    第一、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发达国家要更多地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标准化水平,改良食品生产技术,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共同促进全球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高度重视食品产地环境保护。各国应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更加重视食品产地环境保护,加强种植养殖污染治理和农兽药残留治理,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尽快建立国际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各国应逐步建立完整监测系统,尽快建立畅通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国家间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通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协调行动,共同妥善应对。

    第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国际食品安全问题。主张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依照国际规则,通过对话、谈判、调查,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国家之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存在的分歧。

    第五,正确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和揭露食品安全事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确保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同时,对于食品安全的不实报道,各国都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论坛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主办。来自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6个国际组织以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名代表参加了论坛开幕式。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吴仪会见哈萨克斯坦总理|主持中哈合作委员会会议    2007-11-09 16:10
哈萨克斯坦总理会见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    2007-11-09 09:04
吴仪、茹科夫出席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总结会    2007-11-08 07:32
吴仪与茹科夫在莫斯科出席中俄机电商会成立大会    2007-11-07 16:00
俄第一副总理梅德韦杰夫会见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    2007-11-06 08:41
吴仪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会见梅德韦杰夫    2007-11-05 16:00
吴仪离京赴莫斯科检查“中国年”闭幕式筹备工作    2007-11-05 07:40
吴仪将赴阿斯塔纳出席中哈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07-10-31 07:37
吴仪在全国农村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2007-10-12 16:45
吴仪出席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    2007-09-28 08:2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