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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试点3年 万亿元市场浮出水面
2007-09-03 10:28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社沈阳9月2日电(记者邹清丽)在日前于沈阳举行的保险业参与辽宁省企业年金改革试点成果发布会上,众多相关人士对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然而令人深思的是,尽管近年来有关方面很看好企业年金,而发展情况却不如所料:从2001年到2006年,企业年金年均增长规模为100多亿元;到2006年底,全国企业年金总规模为910亿元,距离专家几年前预测的年增长规模约1千亿元、2010年总规模达1万亿元相距甚远。

    养老保障第二支柱意义重大

    企业年金是国家政策扶持下,企业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在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被誉为仅次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障第二支柱”。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一方面可使企业职工退休后增加养老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另一方面有利于把职工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同时,企业年金具有积累性、稳定性、规模性,以及追求长期回报的特点,对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2000年,国务院决定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2004年,劳动保障部单独并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办法,确立了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现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化管理运营、政府加强监管的原则。

    辽宁试点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求解

    陈良说,建立新的企业年金制度,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由专业机构进行专家理财,既可使年金基金获取较好的收益,还可让企业年金这一长期积累型的资金,成为金融市场上的新生力量,保持长久的发展活力。

    按此思路,原来由社保机构经办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从2004年起开始审慎、渐进地向规范的企业年金过渡,通过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人等“四种人”,实现以信托型为基础的市场化管理运营。

    2003年底,辽宁省率先在全国进行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运营试点,中国保监会推荐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作为保险行业的唯一代表参与试点。次年8月,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属下的太平养老保险公司签订了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运营的“第一单”,完成了70户省直企业积存的年金基金和账户的转移。

    辽宁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蒋斌介绍,为了推动企业年金的试点工作,辽宁省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他说:“我们多次建议政府尽快在国务院规定的基础上完善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力争通过税优政策来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年金的发展。”

    太平养老保险公司总经理杨帆介绍,截至目前,太平养老在辽宁地区与368家客户签订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合同,签约管理资产8.6亿多元,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12万人。试点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净收益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下旬,累计单位净值增长率达60%。

    企业年金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关系着千百万受益人切身利益。所以,企业在选择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时,主要的标准是“安全、收益、服务”。杨帆说,经过3年摸索,作为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太平养老通过科学的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专业的投资体系、充分的信息披露、优质的综合服务“五道锁”确保年金基金安全。同时对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创新,减少了管理营销成本。

    陈良认为,辽宁省作为老工业基地和退休人员大省,为国家制订企业年金政策提供了试验空间。通过3年试点,辽宁的企业年金也呈现出快速发展之势。2004年有1100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涉及6万职工,积累资金14亿元;到今年上半年已达1700户企业,涉及职工37万,积累基金是24亿元,增幅都在50%以上。

    养老保险及其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金融服务产品,有着独特的风险特征和经营规律,对专业化经营水平要求较高。3年试点证明,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的开拓中,显示了专业经办机构的技术、服务和创新优势。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要鼓励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发展,给予其充分的发展空间,使其成为企业年金市场的推动者和领跑者。

    万亿元市场如何浮出水面

    一个意义重大、国家重视、各方看好的巨大潜在市场如何成为现实市场,有关各方已经并仍在积极探索。

    在年金市场成熟的国家,60%以上的企业有年金计划。 而在我国,还存在对企业年金缺乏认识、不够重视的问题。陈良介绍,调查显示,企业经营者中知道企业年金的只有40%,真正有所了解的只有其中的30%。有三分之一的企业主认为企业没有这个责任,很多员工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认为建立企业年金不能解决眼前的一些现实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吸引更多的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在相关配套政策方面,企业缴费的税收优惠全国还没有统一规定;个人缴费能否像一些国家那样延迟纳税,目前也没有规定。陈良认为,企业年金市场当前亟须两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全国统一的企业缴费税收扶持政策;一是个人缴费延迟纳税政策。

    “目前,我国对个人缴费以及运营收益的优惠政策还不明确,对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有不小影响。同时,一些出台企业年金税优政策的省份,其比例相差较大,使一些税优比例较低地区的企业观望和等待,对更高的税优比例产生预期。”杨帆说。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献辉则表示,如果将企业年金税前成本列支比例适当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也会相应提高。

    从长期发展情况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数量庞大,将成为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有专家认为,有关机构应抓紧研究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通过集中管理和运营,发挥规模效应,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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