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必读 >  正文

我国将在珠三角建立运行顺畅的空中交通管理体系
2007-03-25 14:15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 林红梅)民航总局近期已基本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空管规划与实施方案,将在珠三角地区逐步建立一个空域结构合理、保障设施完备、运行安排顺畅的空中交通管理体系,以满足未来珠三角地区航空运输发展的需要。

  民航总局副局长杨国庆25日对新华社记者介绍说,为解决珠三角地区空域资源紧张的问题,民航总局从2004年起,与香港、澳门民航管理部门联合成立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空管规划与实施专题小组,近期已基本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空管规划与实施方案”。

  杨国庆指出,在珠江三角洲方圆不足200公里的狭长范围内,就有广州、香港、深圳、珠海和澳门五个大型机场,五个机场各具特色,互相竞争又共享发展。近年来,五个机场已经认识到携手合作、共荣共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他表示,今后民航总局将继续加强与香港、澳门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的原则,从设备资源共享、信息平台互联、空域资源共用、区域导航技术以及管制运行标准统一等措施入手,在珠三角地区逐步建立一个顺畅的空中交通管理体系,以满足未来珠三角地区航空运输发展的需要。

  同时,民航总局将进一步扩大广州航空运输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增加广州与外国城市之间的第三、第四业务权,适度增加经停广州的第五业务权,鼓励中外航空公司增加珠三角地区的中远程国际航班、增加珠三角地区至周边国家的航线和航班。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