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必读 >  正文

香港和澳门多家报纸积极评价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
2007-03-06 14:53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香港、澳门消息: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香港和澳门引起强烈反响,6日出版的港澳报纸纷纷开辟专版和发表专栏文章,积极评价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大公报》在社评中认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推动发展与改善民生并重的策略,兼顾发展与民生成为施政主调,两者间也将产生良性互动。不少中央的扶持措施,既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也有助于增强发展后劲。如对“三农”的资助,既可安定农村社会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可为中国未来发展开拓广阔的新领域。

  香港《文汇报》在题为《科学发展重质量,教育加强软实力》的社评中说,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强调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将社会建设摆在非常突出的地位,将解决老百姓密切关注的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作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着力点。

  《东方日报》在题为《不回避问题,实事求是》的报道中说,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承袭了其一向平实朴素的作风,实事求是,不空谈成绩,不回避问题,也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份老百姓“愿意听、听得懂、能管用”的工作报告。

  《新报》发表了题为《教育勇承担,实现强国梦》的社评。社评认为,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最引人瞩目、最令人振奋的是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一系列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香港商报》在时评中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并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维护好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局面。

  《澳门日报》在开辟专版全面详细报道大会外,其配发的专栏文章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港澳内容的讲话落墨不多,但言简意赅,重申坚持“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大原则和大方向的同时,更具体要求特区循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方向发展,意义深远,显示中央政府对港澳的重视,是分量十足的讲话。

  《新华澳报》的评论说,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将与港澳各界人士一道,为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而努力奋斗,全力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这段话的内涵颇为丰富。评论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港澳部分的内容,具有较为突出的新意,不但配合了此次两会所弘扬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轴,也体现了“以民为本”及“推动内地与港澳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精神。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政府工作报告》的六大民生亮点和“民生时态”     2007-03-06 09:11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2007-03-06 08:30
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     2007-03-06 08:23
解放军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007-03-06 08:19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2007-03-05 09:58
十届人大五次会议5日开幕 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2007-03-05 08:00
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同布什通话    2007-02-16 17:00
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党外人士 基层代表    2007-02-11 17:03
温家宝五次主持座谈会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    2007-02-09 17:00
温家宝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    2007-02-09 09:3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