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必读 >  正文

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军民迎新春文艺晚会
2007-02-14 10:38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2007年军民迎新春文艺晚会在京举行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

    2月13日,2007年军民迎新春文艺晚会《和风吹来万里春》在北京中国剧院举行。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与首都军民欢聚一堂,共贺新春。这是演出结束后,胡锦涛等走上舞台与演职人员亲切握手并合影留念,祝贺演出成功。 新华社记者 王建民 摄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曹智)和风吹来万里春,军民团结谱新篇。2007年军民迎新春文艺晚会13日晚在北京中国剧院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与首都军民欢聚一堂,共贺新春。

  华灯绽放,乐舞连连,中国剧院洋溢着一派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晚7时40分许,胡锦涛等步入晚会现场,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向大家亲切致意,表示新春的祝福。

  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举办的这台晚会,以鲜明的时代气息、浓郁的民族特色、独特的军旅风格,热情讴歌了全国军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团结,携手奋斗,合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充分展示了全军官兵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忠实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崭新风貌。

  晚会在歌舞《万紫千红》中拉开序幕,曼妙的舞姿,绚烂的色彩,铺展开一幅幅军民团结、普天同庆、和谐欢乐的动人画卷。京韵交响《和风吹来万里春》热情赞颂了党的十六大以来祖国各条战线取得的辉煌成就。民族歌舞《大地欢歌》生动表达了各族儿女同心创造幸福生活的喜悦之情。杂技《高车踢碗闹新春》营造出喜迎新春的欢快气氛。歌曲《使命》、《当祖国召唤的时候》、杂技《龙腾虎跃》,以及由近年来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军队获奖演员共同表演的组唱《士兵情怀》,展现了爱军习武、苦练精兵的火热军营生活,抒发了当代军人忠诚使命、不负重托的豪情壮志。表演唱《情暖神仙湾》以海拔最高的哨所真实感人的生活为素材,赞美了驻守在“生命禁区”的边防官兵艰苦奋斗、以苦为乐的奉献精神,反映了在党中央、中央军委亲切关怀下,边防部队建设发生的巨大变化。童声合唱《红飘带之歌》将去年全军和武警部队沿长征路援建的“八一爱民学校”学生代表请上舞台,他们“珍惜好年华,不忘鱼水情”的真情演唱令人为之动容。歌曲《好乡亲》、小品《父女情深》,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与子弟兵的血肉联系,展示了新时期军爱民、民拥军的感人场景。歌曲《东方风采》表达了亿万军民对党的热爱和对祖国美好明天的憧憬。歌舞《建设和谐家园》以激昂优美的旋律和热情奔放的舞蹈,展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开拓奋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喜迎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豪迈情怀。

  演出结束后,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走上舞台,与演职人员亲切握手,祝贺演出成功。

  王兆国、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吴仪、周永康、贺国强、郭伯雄、曹刚川、曾培炎、王刚、徐才厚、何勇、盛华仁、华建敏、王忠禹和中央军委委员梁光烈、李继耐、廖锡龙、陈炳德、乔清晨观看了演出。

  观看演出的还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北京市和解放军四总部、驻京部队各大单位、武警部队、军委办公厅的负责同志,以及驻京部队官兵和首都各界群众代表。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2007年军民迎新春文艺晚会在京举行    2007-02-14 17:50
宁波:外来务工者异乡喜迎新春    2007-02-14 08:23
昆明花开迎新春    2007-02-14 08:21
“高抬花轿”迎新春    2007-02-14 08:02
胡锦涛观看迎新春文艺演出 向全军老同志祝贺新春    2007-02-13 17:41
灾区牧民欢乐迎新春    2007-02-13 08:00
古城红火迎新春    2007-02-12 07:52
邻里共摆饺子宴 团团圆圆迎新春    2007-02-10 08:40
新疆库尔勒红红火火迎新春    2007-02-07 07:45
警民一家迎新春    2007-02-05 07:4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