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丝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丝绸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丝绸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江苏、上海、山东4个省、直辖市47家企业生产的47种产品,合格3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5%。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甲醛、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2项指标全部合格。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7%;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6.5%,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pH值不合格。丝绸产品直接接触皮肤,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丝绸产品的pH值范围为4.0-7.5。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的pH值不合格,均为偏高呈碱性。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
二、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丝绸面料的耐水、耐汗渍色牢度必须≥3 级。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的色牢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服装面料的色牢度,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丝绸服装通常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服装碰到汗渍,其染料就会从面料上脱落,不同程度侵入人体的皮肤,影响人体健康。
三、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5551-1995《桑蚕丝织物》中对不同的丝绸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分别有着不同的要求。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标准规定水洗尺寸变化率的下限值为-10.0%,经检验,水洗尺寸变化率的实测值为-13.8%。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将影响服装的加工和穿着。
四、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纺织品服装产品的标识标注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的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未标明或标错等。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选购丝绸产品,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丝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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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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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 |
真丝乔其 |
万事利 |
10106 |
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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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素绉缎 |
蚕花 |
14101 |
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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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浦东嘉事达制衣有限公司 |
裙裤 |
福太太 |
165/72B |
2006-04 |
注:排名不分先后。
丝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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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
型号 |
生产日期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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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州市椒江东升绣衣服装厂 |
睡衣 |
洪依 |
155/80A |
2006-04 |
沾色耐洗染色牢度,沾色耐酸汗渍染色牢度,沾色耐碱汗渍染色牢度,沾色耐水染色牢度,pH值,使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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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州凡高丝绸服饰厂 |
衬衫 |
VICO |
185/100A |
2006-04 |
pH值,衣长水洗尺寸变化率 |
注:排名不分先后。
丝绸产品小常识
一、 选购
在选购丝绸服装时,首先要看服装使用说明,注意洗唛和吊牌上标注的纤维成份,特别注意桑蚕丝含量,选择适合自己体型的规格型号,然后看成衣质量,面料有无抽丝、渍斑,色泽是否一致,熨烫是否平服,有无色差和极光,缝制线迹密度是否足够,有无开线、断线。商标和标识是否齐全。对印花产品还应注意对花是否准确,花形有无变形。鉴别是否为蚕丝成份,除看外观、摸手感外,还可以用燃烧法,丝绸线头在燃烧后,有类似毛发烧焦的气味。
二、 保养
丝绸服装比较娇嫩,须小心穿着,慎防擦伤、纰裂和污染,缎类织物还应提防钩丝。丝绸产品洗涤时应注意:采用专用中性洗涤剂手工洗涤,不宜长时间浸泡在洗涤液中,污渍部位用冷水轻轻搓洗,洗后要用清水漂清,然后拉挺晾在阴凉处,切莫在阳光下曝晒,晾至八成干,可用湿布遮覆后熨烫平整,熨烫温度不宜过高。如丝绸服装长时间不穿,洗净后,在阴凉处悬挂保存,注意防蛀。
质检总局公布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上海、四川、重庆、江苏等6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55种产品,合格4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5%。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较大的企业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放电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放电容量是衡量电池使用寿命的重要指标。本次抽查中有13种产品的放电容量项目不合格,其中有1种7号电池3.6Ω的脉冲放电次数只有52次(标准规定≥120次)。放电容量不合格的电池,使用时间短,还有可能因使用中漏液而损坏电器。
2、电池耐漏液性能不合格。电池耐漏液性能是衡量电池在过放电的情况下是否会发生出水渗液损坏电器的指标。锌锰电池渗漏的是酸性液体,碱性锌锰电池渗漏的是强碱性液体。本次抽查中有2种电池耐漏液性能不合格,主要是电池所用的负极材料锌筒太薄,正极材料二氧化锰杂质含量太高,导致过放电时或使用寿命末期锌筒穿孔而漏液。
3、外形尺寸和开路电压超标。本次抽查中有5种电池总高超高、6种电池直径偏小、2种电池开路电压不合格。电池直径偏小会使正极活性填充物减少,可能导致放电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电池总高超高和开路电压不合格会导致电池不能正常使用。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电池行业无汞化的发展,全面提高我国电池产品的总体水平。
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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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商标 |
规格 |
生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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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长虹 |
LR03(无汞) |
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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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6(无汞) |
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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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
555 |
LR03(无汞) |
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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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6(无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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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电池厂 |
东磁 |
LR03(无汞) |
200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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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6(无汞) |
2006-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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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白象天鹅电池有限公司 |
白象 |
LR03(无汞) |
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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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6(无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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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浙江永高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707 |
R03 |
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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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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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苏州市华星电池有限公司 |
辉煌 |
R03 |
2006-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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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P |
注:排名不分先后。
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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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商标 |
型号 |
生产日期
(批号)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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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劲能电池有限公司 |
敖力神 |
R03 |
2006 EXP.DATE2009 |
含汞量标识,制造年月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执行标准编号,放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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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S |
2005-12 |
规格型号,含汞量标识,尺寸,放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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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威 |
R03 |
2006-03 EXP.DATE2009 |
含汞量标识,制造年月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执行标准编号,尺寸,放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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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S |
2005-12 EXP.DATE2009 |
含汞量标识,制造年月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尺寸,放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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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海统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能量 |
R03 |
2005-12 底部标注12-2007 |
含汞量标识,制造年月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执行标准编号,放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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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C |
规格型号,含汞量标识,制造年月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执行标准编号,尺寸,放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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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门市德强电池有限公司 |
德强 |
R6C |
2004-05 |
规格型号,含汞量标识,中文厂址,制造年月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中文警示说明,执行标准编号,尺寸,开路电压,外观与极端,耐漏液性能,放电时间 |
注:排名不分先后。
电池消费小常识
一、 常用电池型号、俗称及日常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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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型号 |
中国型号 |
日常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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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俗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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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3 |
R03 |
7号锌锰干电池 |
电子钟、手电筒、遥控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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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 |
R6 |
5号锌锰干电池 |
电子钟、手电筒,R6P也可用于遥控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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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4 |
R14 |
2号锌锰干电池 |
手电筒、收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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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0 |
R20 |
1号锌锰干电池 |
手电筒、收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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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03 |
LR03 |
7号碱性锌锰干电池 |
电动玩具、随身听、MP3录音机、电动剃须刀、遥控器、BP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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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6 |
LR6 |
5号碱性锌锰干电池 |
电动玩具、随身听、MP3录音机、电动剃须刀、遥控器、BP机。(市场上新近推出的数码王碱性电池可适用于数码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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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14 |
LR14 |
2号碱性锌锰干电池 |
电动玩具、电动剃须刀、燃气热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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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20 |
LR20 |
1号碱性锌锰干电池 |
电动玩具、电动剃须刀、燃气热水器 |
说明: 1、型中R表示圆柱型,L表示电池中电解质是碱性液体。
2、R6、R14、R20三种型号后加上S、C、P后均有三种类型。如R6有R6S、R6C、R6P三种。S表示为糊式电池、C表示为高容量纸板电池、P表示为高功率纸板电池。
3、S型糊式电池容量低,在电池使用末期,极易漏液,但价格便宜。
4、C型(高容量)电池适用于小电流放电方式,如电子钟等。
5、P型(高功率)电池放电容量较前两种均有较大的提高,该类电池耐漏液性能好,也适合大电流连续放电。
6、碱性电池适合大电流连续放电,具有耐漏液性能极好的特点。
二、如何选购电池
1、选购有“国家免检”、“中国名牌”标志的电池产品和地方名牌电池产品,这些产品质量有一定的保障。
2、根据用电器具的要求,选择适用的电池类型和规格尺寸,并根据用电器具耗电的大小和特点,购买适合用电器具的电池。
3、注意查看电池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近期生产的电池(新电池),新电池性能好。
4、注意查看电池的外观,应选购包装精致、外观整洁、干净,无漏液迹象的电池。
5、注意电池的标志,电池商标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电池极性、电池型号、标称电压、商标等;销售包装上(如2只热缩或4只热缩,或吊牌挂卡)应有中文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执行标准的编号。购买碱性锌锰电池时应看型号有无ALKALINE或LR字样。
6、由于电池中的汞对环境有害,为了保护环境,在购买时应选用商标上标有“无汞”、“0%汞”、“不添加汞”字样的电池。
三、使用电池应注意的事项
1、电器和电池接触件应清洁,必要时用湿布擦净,待干燥后按极性标示正确装入。装电池时看请极性(“+”和“-”)安装极为重要,应按电器具说明书的要求安装使用推荐的电池;不按说明书要求,会导致器具故障,损坏用电器具和/或电池。
2、应同时更换一组电池中所有电池,新旧电池不要混用;同一种型号但不同电化学类型或牌号的电池不要混用,否则会使一组电池中的一些电池在使用中处于过放电状态,从而增加漏液的可能性。
3、不能通过加热或充电方式使一次性电池再生,否则有可能发生爆炸。
4、不能将电池短路,以免电池产生泄漏及产生的热量损坏绝缘外包装。
5、用电器具长期不用时应及时取出电池,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以免使电池继续放电使其内部发生不利化学反应而导致泄漏。
6、废电池不要随意丢弃,尽可能与其它垃圾分开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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