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证所和深交所5月14日晚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并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背景下,两个证交所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夯实市场制度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本次《交易规则》的制订主要围绕两大原则进行。一是适应市场日渐多样化的交易需求,引入差异化的交易机制、提供市价申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二是充分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精神,明确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的各种情形和相关监管措施,引入特别停牌机制,并为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接口。此外,深交所吸收并完善了在中小企业板行之有效的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制度、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制度和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等。(记者 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