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必读 >  正文

黄菊出席国防科技工作会 要求弘扬载人航天精神
2006-01-05 11:20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1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这是在会前,黄菊会见“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突出贡献者”等获奖代表。 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黄菊出席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时要求:

弘扬“两弹一星”和载人航天精神 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张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4日下午出席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的战略产业,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弘扬“两弹一星”和载人航天精神,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黄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辛勤耕耘、甘于奉献,为国防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会前,黄菊会见了“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突出贡献者”等获奖代表。

  黄菊充分肯定了国防科技工业取得的新成就。他说,国防科技科研生产成果丰硕,装备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绕月探测等重大科技工程进展顺利;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取得新成绩,产业可持续能力和竞争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善;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黄菊指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强调,国防科技工业要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继续调整改造和优化产业结构,健全军民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提高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水平,增强平战转换能力;要把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涵盖国防高技术领域的产业作为新的增长点。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全面做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各项工作。

  黄菊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国防科技工业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在新的一年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大力弘扬“两弹一星”和载人航天精神,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科研和制造水平;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国防科技人才,为进一步提高综合国力和竞争力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主任张云川作了题为《贯彻四个坚持,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国防科技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报告。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黄菊出席国防科技工业工作会议    2006-01-05 09:18
黄菊出席民航工作座谈会    2005-12-27 08:26
黄菊调研民航工作提出确保航空安全提高管理水平    2005-12-27 08:01
黄菊要求中央企业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做表率    2005-12-26 16:01
黄菊在会见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和全国优秀会计工作者代表    2005-12-20 08:02
黄菊在北京会见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代表    2005-12-20 06:58
黄菊在保监会调研 强调努力开创保险工作新局面    2005-12-15 10:03
黄菊会见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    2005-12-07 10:58
黄菊强调合力建设黄金水道 促进长江经济发展    2005-11-29 07:59
黄菊强调合力建设黄金水道 促进长江经济发展    2005-11-28 09:0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